湘西州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通告
文章来源:花垣警事 作者: 时间:2026-08-14 18:37:05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7月。
二、征集范围
(一)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
2.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3.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5.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6.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上门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并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办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网上搜索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
(二)湘西自治州举报渠道
1.湘西州
州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8223845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129号州委政法委1楼(州扫黑办)
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8713234、0743-8713490
地 址:湘西高新区丰达路(州公安局421办公室)
邮 箱:zzs8223845@163.com
2.吉首市
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8226505
地 址:市人民政府A栋505办公室
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8522110、0743-8222037
地 址:吉首市文心路(市公安局实战侦查中心一楼)
3.泸溪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4267008
地 址:武溪镇株洲路270号(县司法局201室)
邮 箱:lxxzzb4264@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4264231
地 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4.凤凰县
县扫黑办(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3520573
地 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 箱:fhxgaj110@163.com
5.古丈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4729197
地 址:县委政法委208办公室
邮 箱:gzsh4927197@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4726020
地 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05办公室
6.花垣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7216033
地 址:县城南路县委大楼4楼(县扫黑办)
邮 箱:hyxshceb@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7256706
地 址:花垣镇城北蚩尤大道399号(县公安局刑侦(禁毒)大队)
邮 箱:xxhygaj@163.com
7.保靖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7830500
地 址:县政府后栋8楼(县扫黑办)
邮 箱:bjzzb7830477@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7955110
地 址:迁陵镇魏竹路(县公安局扫黑办)
邮 箱:bjxdjylzp@163.com
8.永顺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5231910
地 址:县行政中心216室
邮 箱:ysxshceb@163.com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5226110
地 址:永顺大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9.龙山县
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43-6230535
地 址:县政府大院县委政法委104办公室
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43-6261371
地 址:华塘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 箱:lsxgajshb2026@163.com
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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