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权 集约管物 阳光管事 益阳探索涉案财物管理新模式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6-09-15 16:24:52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面临保管分散、流转繁琐、处置滞后等难题,极易滋生截留挪用、暗箱操作等廉政风险。如何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今年来,湖南省益阳市委政法委以“扎紧织密不能腐制度笼子”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交出了一份“制度管权、集约管物、阳光管事”的答卷。
盘活存量做“加法”
“益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是全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市级主平台,我们没有新建一栋楼,而是充分利用公安局现有场地进行功能升级。”据益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坚持集约节约原则,市中心城区依托市公安局现有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改造升级,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公安执法办案区和涉案财物场所,不搞“一刀切”、不搞重复建设。
在管理模式上,益阳市创新构建“1+N”体系——“1”是市级主平台,负责中心城区涉案财物统一管理;“N”是放射性、危爆、化工、冷链等特殊品类,依托有管理资质的相关职能部门专业规范管理。相关县市区参照市级管理模式同步推进,这一模式实现了“中枢统筹、专业分管、全域覆盖”。
管办分离切断权力寻租空间
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办案与管理相分离”的制约机制。
过去,办案人员既办案又管物,权力过于集中。如今,根据政法单位授权,由财政部门统一接收、保管和处置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涉案物品。这一制度设计从源头上切断了办案人员与涉案财物的直接接触,有效防范了截留、挪用、私分等廉政风险。
“以前案件从公安移送到检察院,涉案物品要跟着跑一趟;从检察院到法院,又要再跑一趟。反复搬运,不仅效率低,财物还容易损坏。”益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刘辉说。
改革后,涉案财物实行“实物不动、手续流转”。财物一经入库,统一编号、建账建档,不再随案移送、反复搬运。案件在公检法之间流转时,只需在线办理交接手续。这一机制既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又通过减少人为接触、压缩中间环节,有效阻断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全链条规范让每一件财物都有“身份证”
今年8月28日,益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办法(试行)》,配套11个标准文本模板,对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全流程进行系统规范。
在移交环节,涉案物品提取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实物平台,交接双方不得少于2人,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在保管环节,实行分类分案管理、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特殊物品则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门保管。在处置环节,严格规范先行处置、返还、退赔、罚没等流程,对易损毁、易贬值的物品,经批准后可先行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物一码”全程溯源,让每一件涉案财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在此基础上,益阳全市建立了多层次监督体系:内部执法质量评估定期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两代表一委员等监督;依托信息化手段全程留痕;拟聘任政法系统监督员开展“群众评警、社会督廉”活动。
从“分散”到“集中”,从“管办合一”到“管办分离”,从“物随案走”到“实物不动”,益阳市正以制度创新扎紧织密“不能腐”的笼子,以深化改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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