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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官”联动调解 张家界永定教字垭法庭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6-09-29 10:16:52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教字垭人民法庭调解室内,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区人大代表胡军见与承办法官的合力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一场可能“两败俱伤”的纠纷,在“代表说理、法官释法”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纠纷中,原告小李承租被告小王门面房用于经营,并一次性交纳了一年房租。后因经营困难,仅经营两个多月便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小王退还剩余租金。小王则认为小李提前退租构成违约,不同意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李遂诉至教字垭法庭。

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双方情绪对立,案涉门面房也因纠纷一直闲置。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可能引发上诉、执行纠纷,还会让门面房持续闲置,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庭随即启动“人大代表+法院”联动调解机制,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区人大代表胡军见参与调解。

胡军见接到邀请后,没有急于劝说,而是先与承办法官核实房屋位置、面积及周边业态情况,发现该门面房地段条件较好,仅因双方纠纷搁置无人承租。当时,小李已自行清退门面房,若继续履行合同,门面房将面临九个多月的长期闲置;若解除合同,小王此前为适配小李经营需求投入的水管安装等改造费用,也存在实际损失。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层面释明合同解除、租金结算、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引导双方依法理性主张权利;人大代表则从情理层面耐心疏导劝解:“门面房长期闲置就是双向损失,双方各退一步,算清账目、化解矛盾才是双赢。”同时,代表逐一帮助双方算清“时间账”“经济账”“信誉账”,直观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案涉房屋租赁合同,小王当场退还小李租金4000元,协议内容当场履行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同根同源,在调解工作中天然具备亲和力、中立性与公信力。将人大代表‘人头熟、情况明、接地气’的优势,与法官‘专业性强、裁判尺度准’的司法优势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化解不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权益与发展的‘案结事了人和’。”教字垭法庭庭长覃锴表示。

此次联动调解,是“人大代表+法院”联动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为司法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高效化解民生纠纷持续注入民主力量。

下一步,教字垭法庭将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机制,聚焦房屋租赁、买卖合同、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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