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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难”到“空手立案”,岳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初心如磐

 文章来源:岳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6-02-11 15:09:47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的立案审查制。从此,“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承诺变为现实,人民群众“告状有门”的权利得到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十年来,岳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贯彻改革要求,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推动立案工作从“审查”到“登记”的深刻转型,不仅畅通了诉讼入口,更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更有温度、更显实效。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有案必立”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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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不用跑到湖北,就能直接起诉离婚,真是太方便了!”蒋女士感慨道。近日,在岳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蒋女士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成功向湖北省某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岳阳县法院于2015年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并逐步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如今,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足不出户完成立案申请,实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跨域立案服务覆盖全国各地法院,能有效解决了异地诉讼奔波之苦。此外,岳阳县法院在立案大厅还设置自助导诉机、便民复印机等,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

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有效缓解案件分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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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跑过一次法院,庭还没开,事情就解决了。”湖南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产生纠纷,某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岳阳县法院收案后通过先行调解成功解决了纠纷。

岳阳县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工作模式,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体系,把矛盾化解端口前移;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搭建商事纠纷预防平台,前端减少涉企诉讼。同时,建立法官常态化指导基层调解机制,派驻力量入驻综治中心,2025年通过立案后先行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41.3%。返聘“银发法官”组成特邀调解团队,有效分流案件压力。在立、审、执各环节贯穿“一次解纷”理念,加强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

智慧赋能优化诉讼体验,让群众“空手”也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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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不会写诉状”的痛点,岳阳县法院全面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通过在立案大厅摆放示范文本相关宣传资料及二维码,并由窗口人员引导当事人在线获取并应用示范文本,切实保障群众诉权。同时引进诉讼服务远程柜台(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辅助生成机),实现传统诉状一键转换,帮助当事人快速生成规范文本,节约时间精力。在立案大厅设置立案自助服务区,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立案大厅现场制作立案材料并网上提交,实现“空手”也能立案。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立案、上门立案服务,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岳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以“干字当头”诠释初心,持续改进诉讼服务作风,优化司法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努力在每一个立案环节、每一次诉讼服务中传递法治温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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