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院:抓实“三个抓手” 助推依法行政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时间:2026-02-13 16:24:56“幸亏法院及时送达了败诉预警风险书,经过我们主动与廖某某沟通协商,顺利达成和解,现在他撤回起诉,这是最好的结果。”近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廖某某诉某行政机关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过程中,制发首份败诉预警风险告知书,成功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的背后,是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高水平审判、常态化联动、实质性解纷,聚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
抓实“高水平行政审判”,以司法公正助推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2025年11月,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处罚类案件,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示范。
“我们坚持‘监督而不越位、促进而不盲从’的工作理念,规范出庭应诉,强化案件审理,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曾鼎新介绍。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为破解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难题,邵阳中院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九条措施》,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等案件,法院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为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条线法官到重点行政单位开展培训100余次。
“通过培训指导,我们熟悉了庭审流程,提升了应诉能力。出庭应诉不仅是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更是表明行政机关勇于担当、直面问题的态度。”培训结束后,某市直机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25年以来,经人民法院通知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47件,占比为11.93%。
“我们坚持强化院庭长‘阅核’把关,紧盯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和相关政策是否精准,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激活‘传帮带’动能,行政审判能力持续提升。”邵阳中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吴青山谈起近年来为提升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采取的诸多举措,如数家珍。
记者了解到,2025年,邵阳全市法院行政审判条线共有2场庭审获评全省优秀庭审。1月至11月,邵阳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45件,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高于全省均值8.34%。
抓实“常态化府院联动”,以协同共治凝聚依法行政强大合力
邵阳中院打破“法院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破解行政争议难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推动“三率”工作“两降一升”目标,邵阳中院向邵阳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
2025年9月,邵阳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三率”工作约谈提醒会议。10月,邵阳市委书记严华主持召开书记会议,专题调度“三率”工作。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各部门主动担当、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我们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建立府院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个案沟通协作三项核心制度。”邵阳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廖莎菲介绍。
《细则》出台后,邵阳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定期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上一年度相关工作情况,并就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典型案件及共性问题进行协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每月通报“三率”工作相关数据,分析问题根源,跟进工作部署;针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构建个案沟通协作机制,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与行政机关的资源优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让司法与行政双向互动、效能叠加。
在魏某某诉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案中,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通过个案沟通协作机制,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正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将由土地征收引发的数个行政争议一次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邵阳中院先后与涉诉案件较多、纠纷隐患较大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商会,对行政涉诉案件尤其是败诉案件情况及败诉原因进行复盘分析,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邵阳中院及两个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北塔、武冈)还对全市败诉率较高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开展“一对一”深度研判,出具近三年涉诉情况分析报告7份,“通过数据对比、案例剖析等方式,精准分析各地区、各部门在不同管理领域、执法环节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同步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为相关单位查漏补缺提供专业指引。”邵阳中院协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委会委员蒋志强多次参加会商会,面对面解答行政机关法律疑问。
2025年,邵阳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26件,败诉率为16.91%,较2024年全年下降10.48个百分点。
抓实“实质性化解争议”,以定分止争共促依法行政效能提升
在一起林地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罗某某因某县政府未履行林地征收补偿职责,欲向法院起诉。
“征收了我的林地,又不给补偿款,他们怎么能这么做?”罗某某拿着相关诉讼材料在立案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时,向工作人员诉苦。
邵阳中院诉前调解专员曾昊见状,接过材料仔细查看,通过向罗某某详细询问,发现该案有诉前调解的可能,征得罗某某同意后,让工作人员先暂缓立案。此后,曾昊与某县政府对接,通报相关案情,该县政府遂将争议问题交由当地镇政府核实。原来,因罗某某被征收的林地存在权属纠纷,相应补偿款打至村委会账户后暂未分配,且本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进而引发纠纷。
得知案情始末后,曾昊主动联系罗某某,向其详细阐明争议的焦点,并释法说理,说服罗某某同意与村委会及相关村民协商处理。后经镇政府、村委会等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促成村委会、罗某某及相关村民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邵阳中院始终秉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理念,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立案、审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从“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
“我们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立审协同工作的规定》,依托诉前调解平台、综治中心,安排诉前调解专员在立案前对一审行政案件进行筛选,对具有可协调空间的案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对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11月以来,曾昊通过诉前调解,已成功促成3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邵阳中院对拟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在全省率先推行“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或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选派法官挂钩联系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针对基层政府在征地拆迁、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点对点”精准指导,帮助基层政府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创新推出“村村响”以案说法普法模式,精选103个涉农典型案例,用通俗语言进行简短重构,让村民一听就懂,提升普法亲和力与实效性。
法治邵阳,步履铿锵。邵阳中院以高水平审判为基石,以常态化联动为纽带,以实质性解纷为落脚,抓实“三个抓手”,将现代化审判理念深植于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既以司法之力“抓前端、治未病”,更以协同之智促“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善治注入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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