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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年终调解安“薪”又安“家”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梁飞燕 时间:2026-02-14 14:11:19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梁飞燕)金马迎春添暖意,司法守护伴归途。在千家万户盼归期、盼相聚之际,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步履未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他们以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用暖心司法守护民生安宁,全力维护凤凰古城的和谐稳定,让法治温度温暖千家万户。

案件一:合伙僵局终破解

原告与两名被告合伙经营一家台球厅,在试营业阶段,双方因经营理念产生较大分歧,原告遂产生退伙想法。几番协商之后,双方始终未能就退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两名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伙关系并依法分割合伙财产。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合伙时间较短、账务往来清晰不复杂,具备“能调尽调、速调速结”的有利条件。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诉讼程序拖延影响经营,法官秉持“厘清账目明是非,找准症结化矛盾”的思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账、质证,并逐一梳理合伙期间的资金投入、支出明细,确保账目清晰、权责明确。经过多轮悉心调解,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一致达成协议:正式终止合伙关系,原告退出合伙,两名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13万元补偿款。该协议的履行,既高效了结了合伙账务,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案件二:兄弟恩怨巧化解

“房子本来就有我的一份,凭什么全归他?”法庭上,一对同胞兄弟互相指责,昔日亲密无间的手足,因一处房产的权属和租金问题,闹得面红耳赤。

原告主张该房屋是其出资修建的,2023—2024年父母相继去世后,被告未经同意出租房屋收租,要求被告返还代收的租金;被告则认为房屋虽登记在原告名下,却实为父母出资修建,属于父母遗产,自己享有继承权,且为出租投入了装修费用,拒绝返还租金。

面对这场亲情与法理交织的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以“修复关系、守护亲情”为核心展开调解。为了还原案件事实,法官同意了被告的申请,邀请与兄弟二人父母相识相知的老友出庭作证。他们看着这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反目,痛心不已,纷纷从亲情角度劝说希望他们珍惜手足之情。承办法官则围绕房产权属划分、租金收益分配等核心问题,反复向二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在情感与利益间找到平衡点。

从最初的互不相让,到后来的沉默不语,再到最后主动互谅互让,法官见证了兄弟俩态度的转变。最终,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就房产权属和租金分配达成一致:原告补偿被告房屋维修费6万元,放弃追讨过往租金,今后房屋出租事宜由原告全权负责并收取房租。这一结果既明确了房屋租金归属,又合理补偿了被告的前期投入,让一场剑拔弩张的手足之争,最终在法理与温情的交融中圆满化解。

每一起调解案件的背后,都是凤凰法院干警对“司法为民”理念的践行;每一次握手言和的瞬间,都是法治温度的最好体现。马年春节将至,凤凰法院将继续坚守岗位,用专业守护公平,用耐心化解矛盾,用温情点亮万家灯火,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在烟火升腾的年味里,感受法治中国最真切的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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