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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绝不等于免责 湘西检察以行刑反向衔接守护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6-02-09 17:04:11 

“原以为不起诉就‘翻篇’了,没想到检察机关还盯着后续的行政追责!这既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更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近日,刚接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孙某某,对龙山县检察院的执法理念由衷认可。

一句朴实的心声,道出了湘西州检察机关推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初心——不起诉绝非责任豁免,更不是“一放了之”。

为破解“不刑不罚”治理困局,湘西州检察机关以制度为基石、协作为桥梁,以内部联动为支撑,织密全链条行刑反向衔接网络,让法治的力度与温度深度融合,用精准追责捍卫公平,让司法为民的阳光照进群众心坎。

制度筑基:织密衔接网络杜绝“不刑不罚”

“要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脱节、真落地,关键在于把制度健全、把平台用活,让行刑反向衔接有章可循、规范运行!”2024年11月15日,在湘西州“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巍的话语掷地有声。此次会议汇聚39家相关职能单位,州县两级以视频会议形式联动,凝聚起行刑衔接的强大共识与合力。

共识引领行动,制度保障落实。湘西州检察院主动牵头,加快起草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龙山县检察院精准发力,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永顺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等11家单位,共同出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意见》……一系列举措密集落地,层层压实责任,清晰界定“刑事程序终结”向“行政处罚启动”的转移,有效打通衔接堵点,实现闭环监管,从制度层面杜绝“不刑不罚”现象,确保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在制度保障基础上,信息化平台成为衔接增效的“加速器”。湘西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检察意见线上移送、办理进度实时跟踪,让行刑反向衔接更规范、更高效,也让民生权益保障更精准、更有力。

跨省协作:打破地域界限守护异地民利

“感谢你们跨省督办,我的损失终于有了说法!”电话那头,远在湖北的被害人向永顺县检察院表达了感激之情。这场跨越湘鄂两省的精准追责,正是湘西检察践行“司法为民不分地域”理念的生动实践。

时间回溯到2024年5月,周某某等5人在湘西多地商店通过套现、购买香烟变现等方式,扣除少量“好处费”后,将资金购买虚拟货币,为“上游”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涉案金额达37万余元,5人共获利1200元。案件由湖北利川市公安局查办,因5人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且全额退赃,利川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不担责!”考虑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永顺县,利川市检察院主动对接永顺县检察院,启动跨省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永顺县检察院迅速抽调骨干力量审查案件,明确五人行为已违反行政法律法规,随即向永顺县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025年3月,周某某等5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

这场跨省协作,不仅破解了异地办案中送达难、监督难的痛点堵点,更让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彰显了检察机关跨区域守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让司法为民的暖流跨越山水阻隔。

内部联动:精准追惩发力化解群众心结

“骗我办证的钱追回来了,他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被害人蒋某某的感慨,道出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现实意义,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司法追求。

2024年9月,袁某某以代办烟草专卖许可证为名,骗取蒋某某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2月案发后,保靖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起诉认为,袁某某的行为虽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刑反向衔接的核心是通过精准追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立即启动内部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细致查阅卷宗、逐项核实证据,确认袁某某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行为已违反相关行政规定,遂向侦查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最终,袁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高效联动,既给了轻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又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行政代价,实现了“宽”与“严”的精准平衡,更化解了被害人的心结,让司法为民可感可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湘西州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08件558人,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公平正义。下一步,湘西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度,用更有力的举措筑牢公平防线,为平安湘西、法治湘西建设注入强劲检察力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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