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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赫山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家中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 时间:2026-01-30 14:53:56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刘飞宇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文书过程中,发现被告何某元因中风导致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何某元家中。

庭审当天,法官带领审理团队准时抵达被告何某元家中,将庭审现场布置在被告家前坪。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当事人的案件具体详情,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引导双方理性沟通。被告何某元认可欠款事实,但因其身体状况及经济原因,目前无力偿还。被告因债务纠纷较多及目前生活困难等现状,情绪较为低落,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开导,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境,重拾生活信心。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赫山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持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灵活运用巡回审判、上门服务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司法更有“温度”和“尺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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