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双赢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6-03-12 10:20:22湖南长安网讯 近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托民商事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企业搬迁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随着2月中旬最后一笔补偿款足额到位,这起涉及民生福祉与企业发展的纠纷彻底画上句号。
据悉,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因落实有关政策要求,计划将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至100余公里外的安化县。消息传出后,60余名本地员工因家庭照料、生活便利等实际困难,明确表示不愿前往新址工作,要求继续在原址履职或由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而公司方则认为,厂址搬迁系企业自主经营决策范畴,且已为愿意随行的员工准备了宿舍等配套福利。公司主张,员工若因个人原因拒绝变更工作地点,可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双方分歧难以调和,经劳动仲裁后,11名员工因不服仲裁结果,向资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资阳区法院高度重视该群体性纠纷化解工作。为妥善平衡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发展需求,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决定委托入驻该院的民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情理法融合”原则,耐心搭建沟通桥梁。针对员工诉求,调解员释明法律规定,明确企业搬迁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也向员工方说明企业搬迁系响应有关政策的客观需要,且已尽到合理安置义务,希望员工体谅企业转型的难处。通过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劳资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立场的局限性,为后续协商奠定了基础。
在调解员反复调解下,最终,公司与11名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核心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期间,为确保协议落地见效,调解员主动跟进款项支付进度,定期提醒企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2月中旬,随着最后一笔补偿款顺利到账,所有涉案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劳动争议事关劳动者生计与企业健康发展,本案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资阳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资阳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涉企业纠纷化解,不断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为该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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