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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业务培训班举办

 文章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6-03-26 10:07:16 

3月20日,为深入落实全省法院“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会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湖南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业务培训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尹小立作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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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小立以《全省法院“企业服务年”行动暨依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应该重点把握好的业务问题》为题,围绕合同诚信履约、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借款行为以及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当前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业务问题,明确了涉企审判工作要求,为全省法院办理涉企案件,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精准指引。

尹小立指出,企业的市场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进行的,违反合同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司法机关要为合同诚信履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追究恶意违约行为的责任,加力促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依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保护,依法保障行政协议诚信履行。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审理公司类案件时,充分发挥审判在引导企业完善公司账册、规范治理结构和健全管理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处理好规范股东出资行为、助力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协同共治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等方面的问题。

在谈到如何通过司法手段规范融资借款行为时,尹小立认为,全省法院既要准确认定抵押效力,维护好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聚焦执法办案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并举,依法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要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如何更好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尹小立指出,要树牢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自觉将破产审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现代化的破产审判理念引导、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风险意识,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共治合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省法院涉企审判工作思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企审判工作水平,为持续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智力和人才支撑。

湖南高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中级、基层法院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班子成员、相关干警,对口援助的西藏山南法院、新疆吐鲁番法院商事审判条线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同步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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