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会 作者: 时间:2026-03-26 15:33:25各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重点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2026年工作要点》,启动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设立,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法律界重要评选表彰项目,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广泛动员、严格把关,把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推荐出来。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推荐单位为:中央政法委、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及其他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
推荐候选人应当符合评选条件,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推荐单位应组建推荐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程序选出推荐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推荐单位可推荐一至两名候选人;推荐两名候选人的,推荐单位应当列明推荐顺序。各推荐单位填写或指导推荐候选人填写《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于2026年5月15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至2部(独著)、学术论文3至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沈苗苗 宋润钞 010-6612310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34室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qnfxj20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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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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