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消防通道被墙砖砸中,物业要赔吗?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26-04-27 09:18:15车辆被小区建筑物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而车辆又恰好停在明确禁止停车的消防通道上。在这样的案例中,责任该如何划分?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此前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摒弃了简单化的“息事宁人”做法,确立了“责任自负”“过错担责”的清晰导向。
岳塘区某小区业主肖某因楼下车位已满,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该区域的墙面上,醒目张贴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和“禁止停车,高空坠物后果自负”的警示标识。当天下午,该建筑物外墙一块瓷砖突然脱落,砸中肖某车辆引擎盖与前挡风玻璃,造成维修损失共计4050元。
事后,肖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某物业公司诉至岳塘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原告某保险公司主张,该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建筑物的管理人,负有法定的检查、维护和保障外墙安全的义务:“尽管事发区域有警示标识,但该物业公司并未采取诸如电话通知等更为积极的措施阻止肖某在此停车,未能完全尽到审慎的安全保障义务。”
该物业公司则在法庭上出示了一系列证据进行抗辩:一是自2023年12月至事发前,多次对外墙瓷砖脱落问题进行处理;二是设置了清晰醒目的警示标识;三是已向全体业主发函说明外墙老化风险,并积极推动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整体修缮。
承办法官经实地走访、多方询问并梳理证据后指出,本案中,该物业公司采取“定期检查维修、设置醒目警示、主动告知业主风险并寻求解决方案”的组合举措,已经达到了“善良管理人”应尽的合理注意标准。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有效证明其已尽到相应的管理、维护和警示义务,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判决已生效。
“本案虽为小额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但其裁判逻辑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中规则意识的重要价值,为厘清多元主体权责关系、引导公众行为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湘潭大学副教授胡梦云说,这一裁判结果有效避免了“谁受损谁有理”和“违规者反而获益”的道德风险,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个体在追求自身便利时,都必须尊重并遵守公共规则,对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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