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拘留所联动执行 惩戒教育结合化解借款纠纷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6-10-09 09:41:52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深化法院与拘留所联动执行工作机制,联合张家界市拘留所开展矛盾调解,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成功化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系商业合作关系。此前,黄某因鱼塘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赵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迟迟未按期足额还款,双方自行协商未果,赵某遂诉至区法院。该案经永定区法院审理,依法作出生效裁判,明确黄某的还款义务。
判决生效后,黄某长期消极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财产查控工作,经查,黄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耐心劝导,黄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法院依法对黄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司法拘留期间,拘留所民警对黄某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与思想疏导,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逐步消解其抵触情绪。周末,永定区法院“执行110”值班团队接到拘留所反馈,黄某经多轮教育劝导后,主动表达还款意愿。
执行攻坚贵在抓契机、抢时效。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永定区法院执行干警即刻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赶赴拘留所,与拘留所民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再次为黄某释明拒不执行的失信惩戒、法律追责风险,同时也耐心倾听黄某的实际难处;拘留所民警则从情理角度帮忙分析利弊,搭建起双方沟通对话的桥梁。
经过多方耐心劝说,被执行人黄某深刻认识到拒不执行的错误,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黄某女儿先行偿还欠款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赵某亦作出让步、放弃利息主张。至此,这起僵持许久的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手段。”本案的顺利化解,充分检验了法所联动执行机制的实战效能。执行工作,不只是兑现一纸判决,更要兼顾法理与情理。通过法院、拘留所信息互通、联合劝导,抓住被拘留人员思想发生转变的有利时机,把矛盾调解工作延伸到拘留场所,既守住法律底线,依法惩戒拒不执行行为,也注重做好思想疏导,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让群众在每一件执行案件当中,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公正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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