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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成果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袁莲花 时间:2022-11-27 23:23:13 

湖南长安网11月21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近年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矫正监管、排查矛盾纠纷、优化法律服务”为抓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扫黑办干警李如初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人民路司法所长李周帅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法治宣传员等宣传力量深入乡镇、村社、企业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工作100余场次,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系列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激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的勇气,增强广大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充分利用QQ、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弘扬社会正气,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自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意识,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加强特殊群体监管。加强对在矫的296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科技监管措施,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上下午进行手机人脸签到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对定位异常的,及时查找原因,对违规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训诫或者警告,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和悔过意识。在入矫教育环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扫黑除恶视频和警示案例,并签署不涉黑涉恶承诺书。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涉及抢劫、组织卖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有可能涉黑涉恶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重点人员开展个别谈话。同时,严格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建议。加强对全区1105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和群控网络,促进基层治安防控体系的立体化和网络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和摸排工作,重点围绕易激化的黑恶势力、疫情防控、债务争议、邻里宿怨等纠纷开展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对排查出的“黑恶势力”苗头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近三年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716件,调处数量及成功率在全市排第一,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和律师队伍的规划化管理,强化“8882148”热线服务,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援助,近三年来,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6件。落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组织律师召开座谈会,对律师政治站位、依法辩护等方面进行指导,要求办理律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黑恶案件,掌握“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辩护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以及有关制度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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