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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条令为准则夯基础转作风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 刘海平 李林毅 邓棕耀 时间:2022-11-30 15:57:12 

“请你们及时将警车上的装备器材配齐,并定期维护保养好!”2022年9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民警彭红万在督导检查冷水滩分局宋家洲派出所警务工作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关于民警安全防护的规定,向该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

2021年11月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将修订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作为深化新时代政治建警的重要举措和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组建宣传贯彻领导小组,专门制定方案全面构建责任体系,以“三高三做到”深入学习和贯彻条例,有力发挥了《内务条令》在队伍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全省公安队伍形象和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高站位,做到抓细抓常

湖南省公安厅成立贯彻落实《内务条令》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厅长任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督察总队、法制总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参照省厅模式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同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由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负主体责任,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负直接责任,政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负监督责任,通过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关键环节、标准要求、责任清单和实施细则,推动《内务条令》贯彻落实常态长效。

湖南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将内部关系、着装规范、行为举止等作为重点,狠抓行为规范和作风养成,培育优良警风;牢固树立“以警为本”理念,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休假、体检等制度,加强身心健康干预,把关心关爱民警落到实处,凝聚警心斗志。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照《内务条令》规定,结合层级特点、职责职能,以日常管理、内务设置、办公秩序、接待群众、值班备勤、应急处突、装财管理、安全防范等内部运转环节为基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请假销假、保密管理、值班备勤等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并配套制定规范性具体措施。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已制定实施细则50余个,开展入警宣誓仪式19场次、从警荣誉仪式87场次。

“《内务条令》既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举止,也规范公安机关内部的运行秩序;既贯彻从严治警的原则,也体现‘以警为本’的理念。我们抓在平时、管在日常、落在细处,让《内务条令》在三湘警营焕发强大生命力。”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说。

坚持高标准,做到学深学透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带头开展《内务条令》专题学习,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夯实思想基础,促进作风转变。

湖南省公安厅强化实战培训,将《内务条令》作为公安院校和警官培训中心教学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培训班特别是新警、警衔晋升培训班中专门开设《内务条令》课程。同时,组织湖南警察学院骨干教师开发专门教案,并派出工作组下沉到14个市州公安机关进行专题讲解。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测试,将《内务条令》纳入年度大练兵理论考核内容,全省公安机关参考率和优秀率分别达95%、91%。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在警务公开中增加《内务条令》内容,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效,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坚持高质量,做到督严督实

今年6月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厅机关每月不定期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抽查情况纳入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考评范畴。目前,根据通报情况已督促整改31人次。

为了将《内务条令》落到实处,湖南省公安厅加强常态化监督,从个人交往、着装仪表、举止礼节等方面严格监督,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从小事小处小节抓起,综合运用网上督察、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民警执行《内务条令》的情况加强日常检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落实。

湖南省公安厅还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内务建设评比,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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