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涉毒零容忍! 5人获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雨湖区法院 时间:2022-12-04 13:39:47湖南长安网11月28日讯 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5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5名被告人以贩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
2021年1月23日至26日期间,谭某(另案处理)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聘请被告人肖某做家务事,并帮助其共同贩卖毒品,被告人肖某负责与吸毒人员联系、收受毒资和传送毒品,共计0.8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2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法院以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二
2022年4月至5月,被告人张某两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张某某,共计0.15g,获利100元。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三
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湘潭市岳塘区某酒店房间内,3次容留冯某采取烫吸的方式,共同吸食“冰毒”和“麻古”。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四
2022年2月2日晚,被告人魏某向胡某(另案处理)提出要其帮忙购买毒品,并通过孙某转账1100元给胡某。胡某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后送至指定地点。被告人魏某邀请孙某、胡某、栗某、杨某等人在自己的办公室,采用烫吸的方式将上述毒品共同进行吸食。法院以被告人魏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案例五
2022年1月至3月,被告人唐某在自己的越野车上,3次容留吸毒人员陈某、吴某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混合物。法院以被告人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
我国是世界上禁毒立法最早的国家,已有二百年多年的历史。近代吸食鸦片、现代注射海洛因等带来的深刻历史教训实不可忘。涉毒罪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图一时快感,敛“不义之财”,将无价的自由拱手相送,最终难逃法律制裁,做了一笔实实在在的赔本生意。毒不可碰,人民法院必将重拳出击,严惩涉毒犯罪分子,再次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