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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汝城:彩虹桥,连民心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时间:2023-07-17 09:45:27 

新桥

旧桥

日前,郴州市汝城县集益乡集龙村党支部书记廖春生专程来到该县检察院表达谢意,说自从“彩虹桥”建好后,村民出行安全多了。

地处湘赣边界的集益乡距离县城40多公里,境内集龙江、天子江、集河、园河等相互交汇,流入赣江,成为紧密连接湘赣革命老区群众的水系命脉。搭建在河上的桥梁,则承载着两岸群众生活生产的交通出行重任。

今年3月30日,正值“河长+检察长”巡河的日子,在集益乡集龙村集龙江小河口处,检察官发现,河上吊桥铺设的木板不少已出现破损,人在桥面透过破损处能看到下面滚滚流动的江水,令人生畏。而桥下情况也不容忽视,不仅水泥桥墩缺失,还堆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吊桥上,不时有家长领着孩子过河,让人揪心不已。返程后,巡河人员将情况报告给汝城县河长办,同时反馈给汝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办案检察官到现场调查核实后,当即与集益乡政府进行深入交流。随后,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在检察院跟踪监管下,不到7天,集益乡组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将吊桥拆除。安全隐患消除了,但村民出行不畅和学生上学不便等问题又出现在眼前。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为方便群众往来,集龙村村民积极投工投劳建成吊桥,因吊桥造型新颖别致,成为当地一道亮丽风景线。这座钢丝缆绳为拉力的简易木制桥,担负着周边近千名村民的出行重任,承载了两岸群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和过桥看电影等很多美好回忆。如今更是通往集益乡彩虹学校的必经之路,学生上学若绕道,费时超过半个小时。

多年来,该桥并未列入交通部门数据库,重建吊桥无法通过立项争资实现。面对重重困难,汝城县检察院组织教育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在集龙村召开协调会,并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意见、出主意、给建议、解难题……5月18日,该院向集益乡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持续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组织人员与村里一起出谋划策,重建小河吊桥”的建议引起当地乡村两级的高度重视,修桥民生项目提上建设日程。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而要持续跟进抓落实。汝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涛同办案检察官多次深入集龙河流域、彩虹学校等地,开展走访调研,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持。该院积极推动县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助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乡、村两级干部携手发力成立项目理事会,负责项目资金筹集、账目公开、工程监管等事项。集龙村组织召开屋场会,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吊桥建设。6月13日,新吊桥竣工通行。“有了检察院的鼎力相助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吊桥建设有序有力。这是民心桥,也是干群连心桥。”集益乡党委书记谭海洋说。通过广集民意,这座彩虹学校旁的新吊桥最终被命名为“彩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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