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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幺贰贰8|最弱小的行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石sir这是真的吗?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3-07-10 08:45:55 

马路幺贰贰 有我就O了

我是长沙交警石文宇

专治你的交通安全知识盲区

一位行人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

一个不慎与电动自行车相撞,

电动车驾驶人摔成重伤,

可这位行人却逃离了现场。

经法院审理判决,

行人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横过道路,

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且事故发生后逃逸,

未履行救助义务,致人重伤,

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们一直以为,

各类车子才是马路上的危险来源。

对于这个问题,石sir这样说——

在道路上,最为弱小的行人也可能构成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

交通肇事罪并没有对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一般自然人都能够构成犯罪。

最后我们来看看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说,

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

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员重伤、死亡,

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即使是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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