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幺贰贰8|最弱小的行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石sir这是真的吗?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3-07-10 08:45:55马路幺贰贰 有我就O了
我是长沙交警石文宇
专治你的交通安全知识盲区
一位行人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
一个不慎与电动自行车相撞,
电动车驾驶人摔成重伤,
可这位行人却逃离了现场。
经法院审理判决,
行人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横过道路,
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且事故发生后逃逸,
未履行救助义务,致人重伤,
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们一直以为,
各类车子才是马路上的危险来源。
对于这个问题,石sir这样说——
在道路上,最为弱小的行人也可能构成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
交通肇事罪并没有对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一般自然人都能够构成犯罪。
最后我们来看看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说,
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
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员重伤、死亡,
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即使是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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