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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芷江司法局:情侣交往期间的彩礼,分手后是否应当返还?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张翌 时间:2023-07-31 10:42:34 

湖南长安网7月28日讯(通讯员 张翌)近日,芷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恋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据悉,2022年2月,李某某经媒人介绍与蒲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23年5月召集亲友举行婚礼。2023年7月两人因感情不和提出分手,期间未办理结婚证。现李某某要求蒲某某退还恋爱期间的彩礼、首饰等花费,共计人民币二十一万七千元,双方因退还金额未达成一致,导致家属情绪激动。

芷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即组织工作人员及其双方家属进行调解。调解人员针对双方现实情况,耐心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和相关案例分享。工作人员指出: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的部分花费或者小额金钱通常认定是赠与,不能要回,但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男方为了结婚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应退还。

经过工作人员的合理剖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女方同意退还男方订婚、结婚彩礼共计人民币十七万六千元,双方握手言和,今后互不干扰对方生活,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这起婚恋纠纷的成功化解获得了双方的认可和一致好评,引导当事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化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正确导向,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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