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源法院:商铺漏水起纠纷 法官“两步走”高效化解矛盾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伍梦霞 张文 时间:2023-07-21 13:55:20湖南长安网7月21日讯(通讯员 伍梦霞 张文)商铺漏水到底造成了多少经济损失?原、被告各持己见,争执不休。看着被泡水的商铺,法官提出“两步走”的解决方案——即先修复再调解,不仅防止了原告损失(租金损失)扩大,也减轻了被告修复的经济负担,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铺因漏水引起的民事纠纷。
2017年,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公司开发的桃源县某商铺门面。2020年原告将门面出租,租赁期限至2025年;由于房屋漏水,导致租赁合同于2022年解除。之后物业公司派人现场查看,发现屋顶层夹有水,需在屋顶开洞处理;开洞后水流泄下,造成商铺上下二层泡水、楼梯生锈、墙面脱落等问题。原、被告就损失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对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熊军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了解漏水状况,两次前往现场查看;到现场后,发现确实存在屋顶开洞、商铺墙面脱落等现象。通过了解,双方对漏水原因无异议,只是被告对原告主张的损失范围及金额存在异议。
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若通过鉴定评估机构确定修复项目及修复方案,这样不但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也会导致诉讼周期延长。为快速解决本案纠纷,防止原告损失(租金损失)扩大,法官建议两步走:首先双方协商确定修复项目后由被告公司直接动工修复;待修复工程结束后双方再协商房屋漏水造成的租金及其他损失。当事人听取承办法官建议后当场以书面形式确定整修方案,并约定5日后动工修复。
两周后,修复完工,双方再次来到法院请求对租金等损失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背对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双方确认对之前的修复工程无异议,被告公司于协议签订时补偿原告因房屋漏水造成的租金及其他损失共计28 000元。
至此,这件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矛盾以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当事人送去了温暖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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