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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云溪区法院:“消失”的健身房,因疫情倒闭不退会费?法院高效调解促履行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晏可慧 时间:2023-07-26 21:54:20 

湖南长安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晏可慧)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很多健身房难以经营而关门闭店。我们本次的主人公陈先生(文中出现的当事人均为化名)私教课没上一节,体重没减,健身房就带着他的会费“消失”了。近日,云溪区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陈先生与某健身馆经营者王某签订会员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健身年卡会员费1680元。入会后,陈先生经健身房私人教练推销,当日再次支付7800元购买30节私教课程。受新冠疫情影响,某健身馆时不时暂停营业,陈先生经常扑个空。2022年9月,健身馆经营者王某告知陈先生,门店已经转让,后续课程让陈先生和新接手的门店进行交接。陈先生不同意,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妥善安排私教课程。但王某各种推脱,不予交接。陈先生遂将王某和某健身馆一同起诉至法院。

为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庭前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被告一直声称陈先生可以去新门店健身,陈先生说新门店根本就不管……两方各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未气馁,一直与原、被告保持电话沟通。法官坚持不懈地要求王某与陈先生当面谈谈,王某才说,自己只是涉案健身房的名义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是刘某。法官与刘某取得联系后,刘某自认为实际经营者,结合多方调查取得的证据,法院依职权将刘某追加为共同被告。

承办法官先找到刘某,让他认识到健身房转让,让陈先生无法上课,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接着,又与陈先生联系,告诉他刘某因疫情影响亏损严重,看能否适当让步。看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承办法官继续由浅入深出地陈明利害关系,释明法律规定,并巧用“三尺巷”典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刘某开庭前主动履行了所有款项,陈先生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案件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各地健身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健身房经营不善倒闭、关停跑路等现象也时有发现。对此,法官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警惕高折扣背后的高风险,在充分了解资质、经营和行业口碑等情况后谨慎选择健身机构。同时,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遇到问题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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