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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田法院:合法购林+无证滥伐=或处刑罚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杨熙 胡苧方 胡雅丹 时间:2023-07-26 21:54:35 

湖南长安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杨熙 胡苧方 胡雅丹 )7月21日,新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黄志岗主审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梦醒出庭支持公诉并提起公益诉讼。

2020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与陈某某、王某三人购买了一批马尾松,后三人按出资份额将该片林地分为三份。2021年6月,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分得的山林林木砍伐并出售,造成7.95亩商品林地被砍伐,非法获利人民币1147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某于2024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造林复绿工作,并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全面验收;如被告人拒不补种或者补种不符合要求,由李某某承担林业修复费6049.8元。

法官说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人人有责,乱砍树木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在此提醒,除农村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外,砍伐其他林木都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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