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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六年恩怨,检察听证来断“家务事”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严瑾 宁渝嘉 时间:2023-07-12 12:29:20 

湖南长安网7月10日讯(通讯员 严瑾 宁渝嘉)为何诉至法庭?甚至由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纠纷?一方坚持将另一方送入牢笼?

2023年7月5日,在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村部,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

赵某甲与赵某乙是嫡亲的叔侄关系,但两人之间,却存在一段长达六年的恩怨……2017年10月,赵某乙发现其叔叔赵某甲因长期在外地居住,其房屋长期空置,故采用撬锁、破门等手段,非法侵入赵某甲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先锋村的自建住房,并一直占有使用。

“我一直在外面做事,有次回老家才发现我的房子居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亲侄子赵某乙占用了。”发现自己房屋被占用后,赵某甲多次找到村委会组织协调,但赵某乙一直拒绝从其房屋内搬出。愤懑之下,赵某甲将赵某乙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从自有房屋中搬出。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赵某乙承诺于2021年元旦之前退出,赵某甲同意撤诉处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直到2021年8月31日,赵某乙一直都未按约搬出其占用的房屋。

多次找寻赵某乙无果后,维权无路的赵某甲来到雨湖区先锋派出所报案:“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的房子被人强占了,打了民事官司对方也没有履行,请公安局帮帮我。”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2月16日,在公安民警的监督见证下,赵某乙搬离其侵占的房屋。虽然赵某甲收回了房屋,但其与赵某乙的矛盾始终未能化解,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将赵某乙以刑事犯罪移送检察院起诉。

案件被移送至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但效果不佳。经过全面审查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赵某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如果仅仅简单的将案件一诉了之,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可能会因此进一步恶化,既不利于解决社会矛盾,也不利于邻里亲戚关系的和睦、社会的稳定。

经过多次调查访问,承办人终于打开赵某甲的心扉,了解到其难以释怀的原因,“检察官,我之所以要坚持将赵某乙起诉实在是我怄不下这口气,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我跑法院、跑公安、跑检察院,跑了快6年了,已经心力交瘁了,而且赵某乙态度太恶劣了,丝毫没有悔改之意。”赵某甲如是说道...

在发掘案件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赵某乙,希望帮助他转变自己的思想认识,经过多次约谈,赵某乙终于向检察官说出了心里话,“其实我也很后悔,离婚之后我独自抚养孩子,因为经济拮据和拉不下面子一直没有能够向我叔叔进行赔礼道歉,我内心也很忐忑,担心被起诉会影响孩子的升学就业......”

得知双方意见态度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对症下药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可能才是化解本案症结的最优解。最终,经过检察官多次沟通调解,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赵某乙向赵某甲补偿两万元,赵某甲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为了更好地释法说理,同时对赵某乙进行法制教育,雨湖区检察院来到叔侄二人所在的村部,查看涉案房屋现状,并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会上,赵某乙向赵某甲深深地鞠躬表达了歉意,并再三保证不会有此类行为出现,叔侄二人终于在听证会上放下心防、握手言和。

人民监督员彭琼评价道:“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充满了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人民监督员马驰升称赞道:“检察机关上门听证方便了当事人,让法律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今后的工作中,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朝着“止于至善”目标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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