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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如钢 温如玉 ——记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友红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时间:2023-07-03 09:53: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传播法律知识,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们要坚守司法为民信念,找准司法保障和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于司法全过程,为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被真诚对待,感受到法治所带来的公正、温暖和厚爱,这是每一名优秀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

阅卷、核对细节、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第一次见到陈友红时,她正忙于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民事案件,厚厚的案卷摆满了办公桌,座位旁边的书架上摆放着密密麻麻的书籍。

2023年1月,陈友红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岗位上调任双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战线上的她,将最美的青春年华挥洒在了审判台上。她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风采。

热爱让她

走上法官之路

“她一工作起来,经常会忘记时间,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认真负责、执行力强、有担当……”娄底中院副院长徐伟庆说,陈友红身上有很多令人佩服的特质。

陈友红出生在双峰县一个小山村,小时候家里生活比较贫困,她从小就磨炼出了不怕吃苦的刚强性格。在家中排行老大的她被父母寄予厚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2000年,陈友红参加高考,在填报志愿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法学专业。本科四年,她如饥似渴地浸泡在法学知识的海洋里,品学兼优的她,成绩经常位列年级第一,年年获评一等奖学金,是老师和同学们眼里的学霸。保送研究生后,她又志愿参加了研究生支教团,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夏特柯尔克孜族乡汉校支教。偏远艰苦地区的支教经历培养了她乐观、坚强、开朗的品格。

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陈友红放弃了留校任教的机会和大城市的高薪工作,毅然回到家乡,考入娄底中院,被分配到民事审判第一庭。那时,庭里的案件数量占据了全院民事案件数量的“半壁江山”,办案任务非常繁重。陈友红有一股子敢闯敢拼的“蛮劲”,刚走上审判台就主动提出承担疑难、重大案件办案任务。“把分给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得有声有色。”凭着这股“蛮劲”,10多年来,陈友红办理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娄底中院前列。

为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2019年4月,娄底中院进行了新型审判团队改革,将案件分流到不同审判团队,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陈友红主动请缨,担任简案团队负责人,和同事们承担了占中院民事诉讼量40%的简案审判任务,平均结案周期21天,提高了审理效率,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对我来说,每一项任务都是一项挑战,把事情一件一件办好,我就很有成就感。”在陈友红眼里,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一种锻炼,对法律的热爱,让她在关键时刻敢于勇挑重担,把任务当挑战,一项一项去征服。

沐浴着清晨的阳光而来,踏着月光离开,“白+黑”“5+2”的节奏很苦,但陈友红却总是一笑而过,乐在其中。“我觉得自己一直很幸运,读了自己喜欢的专业,现在又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在她看来,因为热爱,所有的苦与累都能一扫而光。

就这样,陈友红一路走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娄底中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多次荣立三等功,年年荣获“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称号;2016年获湖南省“最美青年卫士”提名奖,同年被推荐为湖南省“雷锋式忠诚卫士”,2017年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22年11月又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把每一个案件

办成精品

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这是陈友红一直以来坚持的办案准则。她用工匠精神对待每一个环节,用高效、严谨实现办案的高质量。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坚持寻找事实真相,是陈友红办案时坚守的底线。在审理刘某与冷水江市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时,因刘某除工友的证明外,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其在被告公司上班,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要求确认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二审中,细心的陈友红发现,刘某系“煤工尘肺二期”,办理了职业病证明,其患病明显与常年在井下作业密切相关,如果否定其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则劳动者求助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因此,她深入煤矿走访一线矿工,前往当地村级组织详细了解情况,使刘某与上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客观事实渐渐浮出水面,案件得以公正处理。

在审理肖某与新化县某医院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时,陈友红查看案卷后,了解到,医院单方面解聘肖某,没有履行解聘手续,就停发了工资,肖某要求医院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双方各执一词,陈友红想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肖某因孩子无人照顾无法到场,为了方便当事人,陈友红赶赴当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陈友红看到肖某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出现时,她详细询问了孩子的出生日期。经过对孩子年龄的推算,她发现肖某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已怀有身孕。陈友红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细节,对用人单位辨法析理,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医院按肖某实际工作期限支付工资。

打铁还需自身硬。多年来,陈友红潜心研读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审判实务等领域的法律书籍,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审判技能,撰写的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

心怀苍生

为弱者分忧

“法官,我儿子死了,他的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已经两年多了,至今仍不能入土为安,我该怎么办?求你帮帮我!”时隔6年,那位母亲在法庭上满脸泪痕、发抖哭诉的样子,依然让陈友红揪心不已。

那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死者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新化县城返回农村老家,途经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路段,与前方行走的田某相撞,张某当场死亡,田某受伤。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死者张某的遗体停放在殡仪馆长达两年多。张某去世后,家里留下年迈的老母、妻子、14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整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雪上加霜的是,他们还欠殡仪馆10多万元管理费。

法不容情,庭外有情。陈友红明白,这件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她试图给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带去希望和阳光。她多次带队前往新化县,在当地法院召开联席会,邀请民政、公路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张某尸体的处理、存尸费的交纳、经济补助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殡仪馆免掉了所有费用,死者得以下葬,张某一家还拿到了相关部门发放的5万元救助金。

“为不幸的家庭分忧解难,我觉得这是我的职责,我愿意为此而努力。”陈友红说。

2015年临近春节,陈友红审理了刘某等人与双峰县某煤矿的劳动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她发现煤矿已关停,闭矿资金所剩无几,而刘某等人均是60岁以上患有尘肺病的煤矿职工,因为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判决后可能无法执行到位,而他们既要生活又要治疗,处境非常艰难。在当庭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为了解决刘某等人的燃眉之急,陈友红充分依据国家对关停煤矿的救助政策,在县、乡政府和煤矿之间反复奔波、协调,终于在春节前夕争取到调解款,并先行支付给了生活困苦的刘某等人。等她办妥这些回到家中,迎接她的已是除夕时的万家灯火。

护花蕾有刚更有柔

民一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较多,面对正在成长的孩子,陈友红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处处为未成年人着想,制定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审理思路,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2018年,在一起离婚纠纷上诉案中,夫妻双方因感情、小孩抚养问题大打出手,两个家族也加入了争夺行列,多次上演“抢小孩”“藏小孩”闹剧。一审判决离婚后,小孩被原告方藏了起来,没有去学校,调解一次次进行,日子一天天过去,可孩子还是没有出现。

在一次调解中,看到孩子父母谈起孩子时充满关爱的目光,陈友红找到了案件的切入点——孩子。她多次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告诉他们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奉献而不是占有,并播放了李玫瑾教授的讲座视频来启迪他们。最终两人放弃离婚诉讼请求,一家三口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10多年来,在陈友红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超过400件。2010年,陈友红在审理曾某与某镇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了解到因出生时医生操作不当,造成曾某缺氧性脑损伤,急需大量资金治疗。由于经济困难,曾某父母为了生计长年在外打工,其爷爷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导致疯癫。曾某已快4岁,却无人护理,皮肤大面积溃烂。陈友红意识到如果此案不解决,曾某的健康和生活堪忧。于是,她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做医院的工作。在不懈的努力和真诚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赔偿款到位后,曾某被送至医院治疗,逐渐恢复了健康,生活回归正轨。

陈友红坚持“以诚心换理解,用真情赢公信”,她用娴熟的办案技巧和柔性的司法智慧,巧妙地化解了一个个矛盾纠纷,让当地妇女儿童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和温暖。

头顶国徽

保持清正廉洁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陈友红以实际行动,履行着在国徽前的庄严宣誓。

在审理蔡某与湖南省某电力修造开发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时,因蔡某的工资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唯一来源,其被辞退后要求赔偿未果,蔡某及其家人对案件寄予了厚望。陈友红接手该案后,蔡某及其家人多次要求私下见面。被拒绝后,又趁下班时机多次跟随陈友红,并带上“礼物”。有一次下班途中,陈友红又被跟踪,无奈之下只能躲进朋友家中,但还是被蔡某的母亲发现。门被敲开后,不得已只能请朋友出面劝导蔡某母亲,并拒绝其“心意”。之后,案件依法判决,蔡某胜诉。自那之后,蔡某每每提及此事,都会对陈友红表达敬意。

公生明,廉生威。陈友红时时以这一箴言警醒自己。在审理余某与段某等人的纠纷案中,余某因其父母房屋被拆未经其同意,要求段某等人恢复原状。为了争口气,余某四处活动,找人打招呼未果,又想出了将红包夹带在材料中送给陈友红的办法。陈友红在接到材料后发现红包,马上联系余某收回,但余某不肯。最终,陈友红说若不收回,她则会将红包交给纪检组,余某才收回了红包。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陈友红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让如同仇人的邻里握手言和,让风烛残年的老人老有所养,让遭到遗弃的孩子回归家庭……

意志坚如钢,柔情温如玉。“认真”是她对待工作的一贯态度,“耐心”是她为民司法的一贯表现,她以坚韧和勤奋书写正义篇章,以韧性和睿智奏响和谐之乐,让自己的人生绽放出绚丽光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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