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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奔驰车被坠物砸中,损失10万该由谁来赔偿?

 文章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时间:2023-08-16 17:00:00 

违停在公交车站附近的奔驰小车,被坠落的老旧油烟管道砸到,还好没有人员伤亡,但车辆损失严重,需要花费10万多元维修。车主找到坠物该栋楼所属公司索赔,却被以“违法停车”等理由拒绝。车主陈女士把起诉到了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近日,该院判决了此案。

违停奔驰车被坠物砸损,伤得不轻

今年1月,陈女士开着自家的红色奔驰小车停在某公司一楼前的马路边,紧挨着公交车站。停好车后,她去附近店子取东西。不久后,该公司大楼外墙上的废旧铁质油烟管道从天而降,砸到奔驰车的前部,致使该车的车顶、A柱、前挡风玻璃、右前门、引擎盖等多部位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还好当时车上没有人。

陈女士当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现场勘查留证,车当天就被送往奔驰4S店定损。

2023年2月,4S店出具了《关于车辆维修费用情况的报告》,维修费用合计金额为108564元。

陈女士多次找到大楼所属某公司索赔,但都被拒绝,对方称陈女士违法停车,并且维修费用过高。因陈女士未能与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车辆迟迟没有开始修理,陈女士无奈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违停与车损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大楼外墙上坠落的废旧铁质油烟管道击中陈女士暂时停放在其办公大楼附近马路边的车辆,导致该车辆损坏造成财产损失,被告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公司认为车辆维修费用过高,但未能明确原告举证列明的维修项目不合理之处,且经法院释明后仍表示不对原告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申请司法鉴定。而奔驰4S店系专业车辆维修服务中心出具的车辆定损报告所确定的车辆维修费用,可以作为原告受损车辆因案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依法应予赔偿。

陈女士将车辆停放在公交站附近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其立法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案涉事故的发生是该公司未尽到对其房屋及设施的妥善管理、维护之责任所致,陈女士违法停车的行为与车辆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陈女士违法停车的行为对此事故造成的损失无过错。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陈女士赔偿损失共计108564元。

法官提醒: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

法官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对物件的脱落、坠落没有过错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要求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要履行严格的责任,对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进行严格的管理。

本案中,被告公司未对大楼外墙上的废旧铁质油烟管道进行维护等措施,导致其掉落砸伤陈女士的车。被告公司以“违法停车”“维修价格不合理”等理由嫁接法律风险、拒绝赔偿。但此案造成损害的原因在于被告未能及时发现并管理、维护早已老旧的油烟管道,导致油烟管道老化掉落。原告违规停车虽触犯了交通法规,但与车辆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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