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平安创建

“瑶都未蓝”全方位守护花蕾 ——永州江华检察院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黄冬英 何宣欢 时间:2023-09-22 14:51:47 

湖南长安网9月21日讯(通讯员 黄冬英 何宣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是江华检察院积极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缩影。该院共选派1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校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和校园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法治讲座。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强制报告海报500余张。

“利剑出鞘”斩断性侵魔爪

9岁的小屈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遭受侵害后,心理创伤严重,经常性情绪低落、害怕见到陌生人、不愿上学等负面反应接踵而至。

针对这起性质恶劣的性侵幼女案件,江华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被告人从严惩处。最终,被告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该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零懈怠”,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今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3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7件25人,逮捕率达77.3%;受理审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4件2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7件19人,起诉率70.8%。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3人。

“宽严相济”挽救失足少年

“谢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接下来我一定好好表现,不让你们失望。”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后,李某向检察官表态。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李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且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被抢车辆已归还被害人。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及家庭监管条件后,江华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帮教期;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和追踪落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江华检察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立足“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被害人“双向保护”。今年来,共对涉嫌犯罪的3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犯罪的11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18人次,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

“司法救助”点亮希望之灯

“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虽不能给未成年人廖某提供长期的经济保障,但起码可以解燃眉之急。”江华检察院用足用准司法救助,及时向困境未成年人伸出援手。今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

廖某司法救助案是该院在排查线索时所发现。因一起刑事案,就读初中二年级的她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而且廖某母亲离家出走多年,父亲多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中还有年迈祖父母和年幼的妹妹,全家主要靠低保、养老金维持生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该院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依法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所需材料,收到材料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救助申请人廖某的家庭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此外,该院还与教育、残联、民政等部门配合,在办理转学、残疾等级鉴定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续等方面,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将救助未成年人工作的“独角戏”变成多部门合作的“大合唱”。

“督促监护”归位缺失的爱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三观的树立、人格的形成、品德的培养意义非凡。

今年4月,江华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由于该案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监管不到位,致使该未成年人在缺少父母的陪伴关爱下,与他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该院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该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教育、引导失职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推动筑牢家庭教育保护防线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来,江华检察院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同时,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平台,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推动改善家庭监护不力、家庭教育不当等问题。

“综合履职”净化成长环境

“我院目前已开展综合履职刑事案件8件,未检一审公诉审结35件,综合履职适用率22.86%,完成情况处于全市基层院前列。”江华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阳介绍,该院以综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推动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网络保护协同发力,用心用情守护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华检察院牵头与纪委、公安、教育等部门签署《江华瑶族自治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从业查询制度》等,细化职责和措施,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未成年人追索经济损失、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民事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支持起诉、协助取证,为未成年人维权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办理未成年人追索精神抚慰金案2件,全部被法院采纳并执行到位;针对部分行业存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案件6件,对宾馆酒店行业违规经营、房屋出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向公安、住建、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全部被采纳,问题得到整改,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净化环境。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