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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法润乡村 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粟彬 时间:2023-09-04 12:39:58 

湖南长安网9月01日讯(通讯员 粟彬)法治是服务乡村经济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有力支撑,更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洪江市司法局一直注重将工作职能和乡村振兴结合,做好乡村法治工作,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厚植法治沃土。法治的根基在群众,要让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的指南”,需要每一位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洪江市司法局把“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与乡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组织在校大学生回乡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农家书屋建立法律图书角,不断增强群众法律素养,以点带面促进广大群众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1月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集中宣传32场。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经济发展。乡村要振兴,经济发展是基础,要让乡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就需要乡村经济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洪江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1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工作者来到田间地头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和难题,打通法律服务惠民“最后一米”,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发挥风险防范作用,采取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指导等方式,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维护和谐稳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直以来,乡村都是问题的集中地,矛盾多、难题多,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很关键。洪江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创新矛盾纠纷“3+4”群防群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以村级调解员、组长(网格员)、村民三位一体隐患矛盾纠纷排查群防,村级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组长(网格员)、贤能和“五老”人员参与的四位一体群调化解矛盾纠纷,以全市251个调解组织837名人民调解员为主要力量,开展全市(镇)人民调解员培训,截止目前,我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00余次,共调处纠纷756起,其中达成口头协议346起,达成书面协议410起,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真正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打造特色亮点。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村规民约中,打造村(社区)法治宣传长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发展环境。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共同讲述普法新故事,开展“非遗+普法”活动,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以自治为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把法治贯穿乡村治理各项工作的始终,调动广大干部村民的积极性,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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