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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3-09-01 18:05:34 

目 录

第一部分省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涉密,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涉密,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涉密,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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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委当年总收入6764.15万元,总支出6045.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42.83万元,增长10.5%,支出减少898.55万元,减少12.94%,收入增加主要是2021年度奖金发放制度改革,年末未发放干部职工奖金,本年度省财政厅重新测算后,拨付2个年度奖金;支出减少主要是基地建设项目完结,相关支出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本年主要支付的为项目尾款,相关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76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3.01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1.14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04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5.56万元,占79.82%;项目支出1219.99万元,占20.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63.01万元,支出总计604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62.26万元,增长10.86%,支出减少860.94万元,减少12.47%。收入增加主要是2021年奖金发放制度改革,年末未发放干部职工奖金,本年度省财政厅重新测算后,拨付2个年度奖金;支出减少主要是基地建设项目完结,相关支出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本年主要支付的为项目尾款,相关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4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0.94万元,减少12.47%,支出减少主要是基地建设项目完结,相关支出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本年主要支付的为项目尾款,相关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4967.04万元,占82.21%;教育(类)支出98.96万元,占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45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323.03,占5.34%,住房保障支出284.62万元,占4.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5.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6%,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3849.46万元,年初预算数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奖金发放政策调整,2021年度奖金未发,年中省财政厅重新测算拨付并支出2个年度奖金。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1117.59万元,年初预算数10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及年中追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平安建设表彰奖励经费形成支出。

3.教育(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数98.96万元,年初预算数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01.08万元,年初预算数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本年度人员减少数多于新增人员人数,社保缴费支出相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167.37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省财政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323.03万元,年初预算数36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数多于新增人员人数,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对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284.62万元,年初预算数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数多于新增人员人数,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55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4%,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96万元,完成预算的45.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出国事项,因此无相关支出。与上年度支出情况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3.99万元,完成预算的3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公务活动人次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47万元,减少26.92%,支出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公务活动人次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19.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度相比减少62.35万元,减少76.11%,支出减少主要是本年度相对上年度需要更新购置的公车数量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82.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5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公车使用减少,相关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4.24万元,减少25.59%,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度更新购置公车后,新车占比提高,公车整体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99万元,占6.1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60.97万元,占93.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3.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1个、来宾306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机关来我委指导、检查工作及市州相关单位来我委协调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我委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所有公车的日常运行、维修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15万元,降低12.8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91万元,降低6.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数多于新增人员人数,支出相应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3.94万元,用于召开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19人,内容为部署全省政法工作,召开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部署推进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召开全省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交流创新政法工作,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宣讲会议,人数102人,内容为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召开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督导会议,人数39人,内容为部署督导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召开平安建设表彰会议,人数280人,内容为表彰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题读书班,人数116人,内容为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其他会议内容涉密。

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98.96万元,用于开展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人数290人,内容为培训提升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养,开展全省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人数50人,内容为培训提升全省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开展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培训提升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水平,其他培训内容涉密。

我委2022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实物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2022年度支出预算是从我委职责职能出发,围绕年初重点工作计划,按照“以事定钱”的原则安排,并据此设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年中执行预算时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抓好支出绩效的监控落实,严格控制预算新增和调剂调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优化机关财、物运行管理流程,加强机关信息系统应用,提高行政运行效率等方面抓好成本节约,确保各项支出科学、合理、高效。现对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总结如下:

我委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信访任务,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迈上新台阶。平安中国考核我省位居全国第四,中部地区第一。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得分同比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突出政治建设,夯实了绝对忠诚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精神,引导全省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宣讲,推动走深走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思路、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领导批示和重点工作月调度机制,有力有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聚焦主题主线,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最强政治担当、最高工作标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健全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闭环机制,有效防范涉众、涉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利剑护蕾”、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治理危险驾驶、公职人员涉毒等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进诉源治理,全省法院通过诉前调解,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部署开展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落实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帮扶措施,推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推进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治理和积案化解。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成立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没有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群体事件和负面舆情事件。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健全重大风险 “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闭环机制,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配合处置了一系列重大案事件,确保了总体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抓好全国扫黑办“十件实事”和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15项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反组织犯罪法》实施,保持依法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推进源头治理,推动常治长效,整体工作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部署推进“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通过深化预防、打击和治理工作,效果显著。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强力推进打、防、管、治、宣“五大攻坚战”,部署开展“断卡”“断流”“拔钉”“GOIP严打”等专项行动,实现了“两上升”“两下降”。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贯彻全国专项办要求,省市县三级成立专项办,组建专班,健全机制,集中资源力量对六类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八大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给予充分肯定。强力推进危险驾驶综合治理。推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综合治理体系,源头遏制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风险防范应对工作专班,组织“忠诚护稳定、强基保平安”常态化督导,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省没有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服务中心大局,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以政法之为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个高地”建设,出台《关于为湖南在中部地区崛起彰显新担当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司法行政服务“稳经济大盘”63条举措,制定服务“强省会”战略10条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产权平等司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多元共治专项行动,推进自贸片区法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建设,优化企业投资兴业环境。服务疫情防控,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雷霆行动,全面推进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妥善审结铅锌浮选企业系列行政案件,为实现由“乱”到“治”提供法治保障。深化“生态三湘”“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系列专项行动,打击涉生态环境犯罪战果排名全国前列。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雷霆行动,落实惩罚性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区域协作,护航美丽湖南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14个市州分两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召开推进会,出台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制定贯彻落实“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分工实施方案,明确6大方面2项主要指标、85项重点任务和54项重点建设项目,压实成员单位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县域警务模式,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制约监督体系和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建设,将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建设纳入省委深改委年度工作重点,召开全省政法改革推进会部署,以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为重点,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有序推进跨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制度机制,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化公安、司法行政等“放管服”改革,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从严管党治警,建设了过硬政法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政治轮训制度,举办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年强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政治团伙等流毒影响。推进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加强青年干警培养,深化实战化素能培训,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出台并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制度规定,省委政法委机关开展“强素质、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推进管好人、办好案,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开展“弘扬春梅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活动,对我省6名“全国双百政法英模”集中宣传报道,用身边英模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注重强基导向,夯实政法工作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推进政法基层基础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创新,推动政法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效能提升。统筹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检察室、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优化、整改、新建人民法庭141个,改造巡回审判点40个,14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建设,加强市县乡综治中心建设。

加强了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政法委统一业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布局,指导益阳市构建城乡末端社群感知系统,指导长沙县开展基层社会风险监测平台试点。“雪亮工程”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制度化建设欠缺,绩效评价结果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细化、量化程度不足,执行效果不佳。项目库管理有待加强,尤其是跨年项目资金安排不够科学准确,容易造成资金沉淀,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入库的事前评估不够,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主要原因:存在预算绩效管理重评价轻应用,预算安排重业务轻效果、重经验轻制度化管理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能力本领不足。

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存在问题:资金分配方式有待改进,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预算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力度不足。主要原因:预算资金分配评价标准体系不够科学、全面、量化,统筹业务、使用情况、资金存量的力度不够,资金使用绩效监控意识薄弱。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湖南省委政法委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行政运行:指湖南省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及培训:指为政法业务工作开展,湖南省委政法委对相关政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湖南省委政法委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履行职能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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