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法院为11位民工成功讨薪
文章来源:邵阳县法院 作者: 时间:2023-01-30 17:38:16“刘法官,太感谢你了!你这么快帮我们把工资要回来,我们有钱能安心过年了!”1月17日,邵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刘家培为11位民工成功讨薪,得到民工的称赞和感谢。
案情回放
张某某、王某某、郭某某等11人为包工头陈某某做保矿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陈某某依然拖欠民工部分劳务工资,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王某某、郭某某等11人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陈某某仍以多种理由拖延,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2023年1月初,张某某、王某某、郭某某等11人向邵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承办法官刘家培对案情进行深入研究,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决定对陈某某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取得联系。
刘法官与另外两名干警来到陈某某家中,耐心地对陈某某讲解“欠薪付钱”的道理,告知他,张某某、王某某、郭某某等11人都等着领钱回家过年,并对陈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可被纳入“黑名单”,会处处受限。
在法官“软硬兼施”的强大攻势下,陈某某知道再也不能耍赖了。1月17日,陈某某带着48000元现金来到法院执行局,刘法官当天即通知张某某、王某某等11人领取案款。
一块执行“坚冰”就此“消融”。该起案件妥善化解是邵阳县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的一个缩影,干警们耐心、细心、真心办好每一个案子,切实彰显公正司法的速度、力度、温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