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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司法行政干警彰显榜样力量,播洒法治阳光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袁莲花 时间:2023-01-31 14:42:05 

湖南长安网1月28日讯(通讯员 袁莲花)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奋战在郴州市北湖区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普法依法治理等岗位一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稳定、推进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他们平凡而又普通,春夏秋冬,勤勤恳恳,从未停歇,不求回报;他们是推进法治北湖建设的标杆,彰显榜样力量,播洒法治阳光,以不断拼搏进取精神诠释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责任与担当,为全社会共同追寻“法治梦”,筑就“中国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郴江司法所长曾建员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6年,被群众誉为农村疑难矛盾纠纷的“克星”,矛盾预防的“行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群众有了难办事、烦心事、想不通的事,都愿意找他帮忙。多年来曾建员同志坚持以“做好百姓贴心人、当好平安守护神”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尽心尽力地为百姓做实事,多次被评为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人民优秀调解员”。为北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李嘉颖同志在开展特赦实施工作过程中,带领社矫股全体干警有针对性地开展贴心帮教工作,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做好释放前的思想教育和释放后的安置帮教,坚持正面引导,着重围绕本次特赦的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宣传解读,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对其他服刑罪犯及其家属,加强政策宣讲、说服教育,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原案受害人及其家属,加强引导、安抚,赢得理解支持。坚持廉洁公正,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以赦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行为,确保了特赦实施公正廉洁,确保了每一个特赦裁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朱明力同志多年来坚持不懈深化政府法制理论学习研究,体察民生细微处,以匠心生动诠释立法为民理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先后参与了湖南省司法厅来我区开展的乡镇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调研活动,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制定出台《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郴州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执法调研活动。在这些调研活动中,立足北湖区实际提出了促进乡镇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着眼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完善相关《条例》内容和贯彻落实相关《条例》的措施,充分履行了立法方面的参与、协助、配合职能。被评选为郴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立法为民好榜样”。

保和司法所长郑莹同志扎根基层,恪尽职守,通过法治宣传视频、微信群、“村村响”广播等方式扩大法律知识的宣传范围,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良好口碑。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注重抓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以筑青春防线、远离违法犯罪为主线,引导青少年学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遇到不法侵害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通过走进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使广大师生懂得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为创造校园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被评选为郴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为民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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