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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法院:八旬老人追索赡养费 法官温情执行暖人心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张 庭 时间:2023-01-06 23:24:30 

湖南长安网1月6日讯(通讯员 张庭)“鸦有反哺之情,羊知跪乳之恩”,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石门法院磨市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为老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

年过八旬的老人胡某因两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向石门法院磨市法庭起诉,请求判令两儿子支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两儿子均未能及时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对此老人感到甚是寒心,遂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老人赡养问题事关民生,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该案件的执行。考虑到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不能简单地强硬执行,而应尽最大可能修复父子亲情,保障老人权益,使其能够安享晚年。随后,承办法官积极且耐心地与父子双方进行沟通,分别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对胡某的两个儿子进行劝说,将老人生活的艰辛与苦楚讲与他们听。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唤醒了儿子们内心的亲情,想起昔日父亲的养育之恩,儿子们同意履行赡养义务。

2023年开年上班第一周,磨市法庭收到了胡某两个儿子的执行款,承办法官立马打电话告知老人来法庭领取赡养费。快速办理领款手续后,承办法官亲自将赡养费交到老人手上,老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一直以来,石门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努力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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