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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3-03-13 09:07:43 

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3月10日,湖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就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等工作作出部署。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副院长杨翔主持会议并宣读《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此次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从3月1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主要大力整治涉企案件违规立案、久拖不决,滥用财产和人身强制措施,执行不力。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专项行动主要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损害涉企案件司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公正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和涉企行政案件。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水平,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持续开展暖企行动。三项专项行动的开展旨在提升涉企司法素质能力,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涉企司法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立足审判执行职能,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三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三项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坚持主动作为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审慎执法相结合、坚持平等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依法打击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有力推动三项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走细。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举措、营造浓厚氛围、从严督导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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