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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永顺样本”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3-03-13 09:46:43 

永顺县两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土地纠纷。

永顺县司法局定期在辖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消弭于萌芽,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应有之举。

永顺县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年3月13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在全县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即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村(社区)3次、乡镇2次、县里1次”的调解步骤,构建县乡村3级协同发力、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重心下沉、关口前置、源头治理。

数据是成效最好的注脚。5年来,该县共受理矛盾纠纷11448件,调解成功率98.32%,其中,村级化解量占85.34%、乡镇14.40%、县级0.26%,实现信访总量连续5年下降。

压实责任推动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永顺县把“321”工作法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始终紧抓不放、常抓不懈。而如何让“321”工作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更好发挥作用,关键还在把“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压到实处。

永顺县推行“县级领导包联乡镇、后盾单位包联联系村、干部职工包联结对户”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制,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1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考评等工作。

在乡镇,成立了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同时,还对政法各单位、重要职能部门、其他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带头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纵深推进“321”工作法 让群众搭上纠纷解决的快车

在《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的基础上,永顺县不断优化“321”工作法制度设计,先后出台了《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实施方案》《纵深推进“321”工作法实施方案》,制作了“321”工作法工作流程图、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管理单,让“321”工作法说得清楚、看得明白、好用管用。

2022年3月,永顺县塔卧镇茶林村6组村民杨某某与彭某某因入户通行产生矛盾,双方互不退让。经村多次调解无果,村调委会按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将纠纷上报至塔卧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塔卧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杨某某与彭某某的同意受理了此纠纷,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与派出所、法庭干警共同进行调解。经了解,双方矛盾的焦点就是杨某某在修房子时用墙堵住了彭某某家的出行通道。派出所、司法所、村镇两级调委会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做思想工作,耐心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同时邀请邻里乡亲一起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自推行‘321’工作法以来,我县形成了以23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303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纠纷信息员、网格管理员、驻村辅警等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确保纠纷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基层社会治理红利。”县司法局局长潘清海说。

创新工作模式 完善机制探索高效化解新路径

一名法院干警、一名派出所民警、再加上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2021年8月初,灵溪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城南工作室在城南派出所正式挂牌。截至日前,诉源治理工作站在永顺县23个乡镇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57岁的覃长顺是永顺县法院驻城南工作室的一名干警。刚到工作室报到,他与同事符万春、张冠生便接到了城南派出所负责人覃德邦的邀约,协同调处一起已耗时近4个月的纠纷。

同一条路,为什么几十年大家都相安无事,如今却引发多起纠纷?村干部几次调解无果只能向工作室求助。经走访了解得知,当事人在上世纪80年代搬迁至灵溪镇虎洛村,在修建房屋时占用了通往后山生产区的唯一道路,导致村民日常上山只能从当事人家的坪场经过。去年3月底,当事人因邻里矛盾,用堆木柴和搭棚子的方式将道路完全堵死。

拿着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管理单,听完覃德邦的情况介绍,大家一致认为,要彻底解决这起矛盾纠纷,首先要解决路的问题。

4次向该镇党委政府汇报、主动联系驻虎洛村的乡村振兴联系单位——永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该路段改道项目成功纳入了该村的乡村振兴规划,即将施工。

解决路的问题后,工作人员10余次上门,对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多角度打开心结,最终这起路纠纷成功化解。2021年9月22日的,当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模式,即乡镇、部门以纠纷当事人持具的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管理单,按照凭单受理、流程调解、全域覆盖要求,及时受理调解、适时跟踪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纵向推进村、乡、县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层级调解,横向推进婚调委、交调委、医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按照调解前置的原则,加强信访、诉讼、警务与调解之间的顺畅对接联动,推动纠纷调解从单兵作战向抱团发力转变。

永顺县还把定期调度研判、抓促落实作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切入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周排查调处、月分析研判、季评估通报”制度。由各级各部门每周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碰头会,总结评估前期调解工作成效,梳理排查责任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处早处小。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认真研判责任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和风险隐患,加强培训交流,巩固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县平安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以每季度发生的非正常上访、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民商诉讼案件为重要参考,对全县纠纷化解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情况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针对成功调解的复杂疑难或预判容易反复的个案,永顺县还在法院开通了诉调对接“绿色通道”,全力协助、简化流程,及时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

依托小资金推动大治理 激发人民调解新动能

用活用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创新奖励信访“三无”达标乡镇、村(社区)创建,是永顺县推动“321”工作法,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给出的新答案。

一方面,按照谁调解奖励谁、一案一补的奖补原则,对调解成功且完全履行或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案件,按照简易、一般、疑难、重大4个等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另一方面,科学设定信访“三无”达标乡镇、村(社区)创建标准,对无进京非访登记和到州赴省进京重复越级访、无到县以上集体访、无极端恶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100%的乡镇、村(社区)分别按10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5年来,累计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30.86万元,创建信访“三无”达标乡镇9个、村(社区)138个,兑现奖励资金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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