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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推行“派出所+交警”模式 打通农村交管工作最后“一公里”

 文章来源:汝城交警 作者: 时间:2023-04-06 10:26:14 

2019年7月10日,全市公安机关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工作现场推进会后,郴州市汝城县第一时间落实全市现场会议精神,推动交管工作“就近管”、交通事故“就近处”、交管业务“就近办”。自2019年7月份以来,截至2022年底,农村派出所共接交通事故警情5690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76起,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期分别下降14.6%、37%,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量减少近50%,事故处理及时率、满意率大幅提升。

上下“一条心”,“ 一张图”强势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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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将该项工作作为落实新时代警务机制改革,推动公安“放管服”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

健全机构添合力。成立全县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县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推进。

逐级部署增动力。先后召开部署会、专题会、座谈会,科学谋划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迅速统一思想,全局上下始终朝着一个目标,保持一个声音,统一一个步调,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高效推进。

明确责任加压力。明确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为派出所内设机构,由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在统一加挂“汝城县公安局XX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同样是派出所的主责主业。同时明确法制、交警、督察关于受理投诉、复议、查纠、督导、问责职责。

队伍“一家人”,“一条线”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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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农村派出所履行交管职能积极性,有效解决业务技能、经费装备、人员保障等问题,建立培训、保障、考核三个机制,让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管工作“接得下”“做得好”“可持续”。

完善培训机制。由县交警大队组织农村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查处等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要求各派出所安排一名民警和辅警跟班学习,在实战中强化业务技能。建立交警业务培训交流微信群,随时跟踪解答业务问题。

健全保障机制。为11个农村派出所统一制作门牌、规章制度牌,授权发证,统一配发警用装备,学习资料和法律文书。按事故接警每起100元、事故处理每起200元、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罚没款全额返还标准,保障派出所工作经费。

落实考核机制。将农村派出所履行部分交管职能纳入全局绩效评估范畴,对考核项目进行细化量化,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一次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实行每月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做到奖罚同步。

协作“一盘棋”,“一起干”强劲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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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县道安办为平台,充分调动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常态和长效化管控。

多警种联手管控“常态化”。实行分战区业务警种对口帮扶,交警大队分片包保,加强对派出所集中整治警力补充和业务指导。雷霆行动以来,派出所中队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1327起,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50起,查扣报废车辆11台,无证驾驶33起,酒驾醉驾44人。

所队联动处警“制度化”。分阶段性实行交警大队、派出所双重接处警,明确对交通事故中人员受伤较严重、财损事故2万元以上的警情案件实行双重派警,由交警大队直接办理。受伤较轻、财损较小的警情案件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真正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救治。

部门联合宣传“多样化”。由县道安办、整治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圩日、节假日开展集中宣传,“两站两员”村口劝导宣传,派出所、村辅警走村入户宣传,“村村响”小喇叭每天定时宣传,通过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讲述身边人典型案例,不断浓厚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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