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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道县法院:解决烦“薪”事  被执行人笑了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杨吉珍 时间:2023-04-07 23:14:46 

湖南长安网4月5日讯(通讯员 杨吉珍)“之前是我做得不对,感谢你们帮忙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让我不再担心被起诉、被执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被执行人吴某某满脸笑容地向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握手致谢。从原来的抵触抗拒被执行到欣然接受、感谢被执行。

2019年4月,湖南某公司承包道县农村厕改工程,将劳务分包给吴某某。吴某某雇请周某某、唐某某等多人为其做工,经结算,吴某某共需支付周某某等人8万余元劳动报酬。周某某等人多次追讨工钱未果,便诉至道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吴某某支付原告周某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814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仍未履行,周某某等人向道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在执行干警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吴某某抵触情绪很大:“我也是受害人,湖南某公司欠我的钱未付,我现在没有能力,还不了钱,你们能把我咋的?”

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地向吴某某摆事实、讲道理、宣法律,同时向其释明:“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查封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到时其生活受限,信誉受损,还是得还款,得不偿失。”不料,吴某某更加抗拒,声称“就算把我关进去两三年,我也没钱给,有本事你们问湖南某公司和业主单位要”。

考虑到吴某某未拿到工程款,就案办案也无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干警遂找到湖南某公司和业主单位的相关人员,讲明事实,进行释法明理。湖南某公司和业主单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至法院,吴某某得知此事后,立刻表示想当场将拖欠其他没有起诉的农民工的劳动报酬16万余元结算好。吴某某说,这四个案件和没有起诉的案件都是我的烦“薪”事,我也想尽快解决掉,让大家尽快拿到自己的工钱。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湖南某公司和业主单位将吴某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4万元全部代为履行完毕,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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