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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组织开展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量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3-05-17 16:12:07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23年4月至12月,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量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效,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投融资市场体系的完善,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金融案件由传统的借款合同向服务收费、产品代销、银行理财、债券、期货、私募基金等领域延伸,新类型金融交易产品层出不穷,面临的法律适用的问题愈加突出等问题。《方案》从推动金融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金融创新和健康发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和实现金融债权、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5个方面工作重点,提出11条具体工作举措。

《方案》要求,要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对符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提级管辖办理程序的意见(试行)》的金融案件,按程序提级管辖,通过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采取类案裁判指引、典型案例、集中讲评等方式,推动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实现“审理一件、指导一片”的示范价值。要践行能动司法,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助推诉源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质性化解矛盾。要依法认定合同效力,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

《方案》强调,要依法规制违法金融业务,严格限制高息融资和高利贷,依法否定民间职业放贷、转贷行为的效力,规制企业变相转贷行为,无金融资质的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他人等违法行为。要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依法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案件,保障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惩治集资诈骗、养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行为,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要创新金融执行,助企纾困解难,在对企业发展潜力进行专业评估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对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优化资产处置,推动双方调解和解,修复当事人信任关系,形成授信支持、资产处理、债务重组等方面的合力,实现债权实现和企业重生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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