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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仓促婚姻亮红灯,柔性调离促和谐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符频飞 李沁怡 时间:2023-05-26 08:47:16 

本网讯(通讯员 符频飞 李沁怡)俗话说,幸福的婚姻家家相似,不幸的婚姻各个不同。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在当事人杨某看来很不幸的离婚纠纷,并通过诉前调解解除了她与江某的婚姻关系。

原告杨某与被告江某于2021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不到三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后因被告身体原因,两人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过夫妻生活,两人多次争吵直至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湘阴法院接收杨某的起诉材料后,觉得该案系家事纠纷,采用诉前调解效果会更好。调解员认真查阅卷宗后,分别电话联系到原、被告,了解案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再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情绪激动不予配合,原告觉得自己受了被告的欺骗,而被告则认为原告起诉让自己很没面子;调解员对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和思想疏导,劝慰双方看在曾经夫妻一场的情分上,心平气和解决纠纷,双方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并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原告杨某与被告江某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签订当日杨某已自愿退还价值80000元的首饰给被告江某,并自愿支付给江某经济补偿款95000元。至此,该案案结事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关系着民生也牵动着民心,处理不慎则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湘阴县法院始终秉持为民司法的理念,将诉前调解这一非讼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到家事纠纷的办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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