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法治文化

永顺县盐井乡:法制入乡,法治润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付永波 黄淇 时间:2023-05-23 16:07:44 

本网讯 (通讯员  付永波 黄淇)为持续提高辖区群众识法、懂法、守法等法制意识,不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群众基础。5月22日,盐井乡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及第六个信访法治宣传月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的其他原植物,也就是说……”政府工作人员在集镇广场上对着围坐在一起的群众依次宣读并讲解民法、刑法、商法、禁毒法、信访条例等法律,并耐心的回答着每一名群众提出的疑问。

“《信访工作条例》提供了最简单、成本最低廉、参与方最少、对话最直接的反映问题的渠道,这是《条例》里面的核心内容,王大哥你和你的朋友们可以仔细学习学习,万一你们日后真遇到什么困难,也许用得上。”乡政府信访专干朝着王长青说道,并将手中的《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单递给了对方。

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jpg

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有幸参加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使我对各类法律知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尤其是禁毒法和信访条例,政府的小同志们讲的真好,也解释的很到位,说不定,这次收获就我这个老头子最大了!”新场村60多岁的陈鹏大爷笑道。

据悉,此次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共集中讲解相关法律10余项,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针对因事未能参与活动的在家群众,该乡按照“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乡贤+志愿者”模式,组成“盐井乡法律送学上门服务小队”9支,分赴辖区9个村,采用“逐户逐人、逐寨逐房”的全覆盖方式对辖区所有在家群众开展“法律知识送上门”服务,全面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