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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麻阳县公安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擘画新时代党建工作新画卷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本水 时间:2023-11-03 12:04:54 

湖南长安网10月23日讯(通讯员 刘本水)党的二十大召开即将一年之际,一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模式,搭建党建活动新载体,努力打造党建活动亮点品牌,队伍建设呈现蓬勃生机,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学一训一考一讨论

坚持一个频次学。一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集体学习,坚持学原文悟真理,结合公安工作与岗位实践,撰写个人学习心得12篇。二是党员大会集中学。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建警的主要内容,集中全体党员开展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做到交流学习心得,检查学习不足,撰写学习笔记与心得体会。三是民警个人常态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民警个人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坚持做到常学常新,不断提升民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组织一轮全面训。一是班子专题培训。党委班子成员不仅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及党委政府组织的党的二十大专题培训。同时,党委书记先后组织党委班子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不仅培训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更要求各班子成员深入联系警种开展集中培训。二是民警集中培训。一年来,机关党委与政工室组织民警集中培训3场次,培训民警500余人次,全体民警均参加两轮以上的集中培训。同时,党委班子深入联系警种开展培训20余场次,培训民警300余人次。三是辅警分批培训。根据警种类别,先后组织开展辅警集中培训5批次,培训辅警1000余人次。

人人一次过关考。为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确保学习实效,县局党委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作为每位民辅警的政治学习必考项目,不仅要求学深悟透,更要人人考核过关,机关党委先后制作考卷3套,集中全体民辅警开展2次集中考核,政工室将考核成绩纳入个人政治档案,并对考核成绩不达80分以上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警务督察一项主要内容,随机对各警种民辅警进行抽考,常态化检验全体民辅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与理解,不断提升民辅警的学习成效。

开展一次大讨论。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县局党委开展了青年民警谈体会、中层领导谈担当等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组织100名民警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谈体会、心得,营造浓烈的学习氛围。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研讨,要求人人发言、逐人点评,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与体会,形成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比、赶、超”氛围。

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

开展一波党课热。一是党委书记上党课。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峰先后2次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受训民辅警500余人次。二是分管领导上党课。6名党委班子成员到联系的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24场次,培训民辅警600余人次。三是支部书记上党课。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本年度支部书记党课的主要内容,5月份前,各党支部书记均完成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观看一次教育片。一是集中观看。根据县委组织部、总工会等部门安排,县局党委先后组织民辅警集中观看了《八百矿工上井冈》《流浪地球2》《烽火塘田》等党课影片,以党课影片感染人,以高尚情操陶冶人,提升民辅警家国情怀。二是每月观看。根据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推荐目录,每月向各党支部下达《工作提示》,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观看一次电影党课,按时完成县委组织部推荐电影党课目录中的所有影片观看。

落实一次实践日。根据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安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村组、学校、小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同时向社会民众了解所需所盼所急,以社会民众所需所盼所急为导向,不断完善公安警务机制,提高公安工作的效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述一评一督一奖惩

开展一次书记述职。结合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主要内容,7月6日专题召开了一次党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全体党支部书记现场向县局党委及全体党员及进行述职,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及存在不足、下步打算进行了报告,作为前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次检验。

组织一次述职评议。召开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报告时,县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全体参会党员对每位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予以评议,尤其对履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点评,点评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年度评先评优主要指标,现场清点评议票数后,当场对6名党支部书记予以表彰。

开展一项专题督导。县局党委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专项督导内容,先后组织专班人员对各警种的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了一轮集中督导,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座谈了解、现场考试等方式,全面对各警种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将督导情况在全局进行了通报。同时,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专项督导内容,纳入到警务督察大队日常的督导主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督导。

设置一项绩效考核。县局党委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警种年度绩效考核,将日常督查通报、考试成绩等纳入到年度考核,设置了一票否决机制,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组织不力、氛围不浓、进展滞后、成效不好等情形,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交办等措施,部门负责人被约谈2次以上,将一律取消部门年度绩效评估评先评优资格。

一图一表一宣一典型

绘好党建一张蓝图。年初,县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制定出台《示范支部创建工作方案》《2023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等机制,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了规划与部署,其中对典型推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年度党建工作在全县争优,完成推荐4个示范党支部建设任务。

制作责任一张清单。根据年初《2023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出台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将各期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岗位,机关党委按照时间要求,每月向各党支部下发《工作提示》,对每月需完成的任务进行了特别提示。同时,对各党支部每月党建工作进行调度与督导,及时汇总各党支部的任务进展情况。

落实推优一揽工程。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了《红色警队创建实施方案》《“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以及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并且针对各项创建工作,制定了从培育、宣传、推优、树典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从资源上、保障上予以倾斜,大力推进四个示范支部的创建及国家、省级“枫桥式”的申报。

树立示范一批典型。一年来,侦查中心党支部、锦江派出所中心党支部、岩门派出所中心党支部、锦和派出所中心党支部等四个示范党支部,均完成了阵地硬件建设任务,围绕湘西第一党支部、滕代远故居、滕代远纪念馆等红色宣传阵地,打造了一个以红色文化底蕴为底色党建示范群落,形成了一个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革命先烈使命的党建工作浓烈氛围。同时,推荐岩门派出所中心党支部创建全市公安机关“红色警队”先进集体,推荐锦江派出所入围国家级“枫桥式”派出所,推荐岩门派出所入选省级“枫桥式”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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