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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落水少女的事迹传开后,20年前的受助人也找上了门

 文章来源:荷塘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23-10-30 18:33:07 

10月25日,株洲市荷塘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为勇救13岁落水女孩的荷塘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警翁小明颁发证书和奖金。

翁小明(中)

勇救落水少女

7月24日下午,翁小明像往常一样来到建宁大桥东岸码头附近游泳。“救命啊,救命啊……”突然间一阵急促的呼救声打破了这份宁静,翁小明立即看向声音的方向,大概离他30米处有一个13岁左右的小女孩在水中拼命挣扎,渐渐沉入水中。岸上的围观群众都不会游泳,只能大声呼救,无人敢轻易下水去救。

尽管翁小明已经年过六旬,但他没有丝毫犹豫,迅速向小女孩游去。当他靠近小女孩时,她的身体已经沉入水中,只有头发露在水面上。翁小明立刻潜入水下,奋力托起在水里不停挣扎、呛水的小女孩,拼命地向岸边游去。

终于,翁小明用尽全力将小女孩推上了岸。小女孩吓坏了,坐在岸边哭泣了10余分钟,翁小明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用手拍她的背部以缓解呛水的状况。

小女孩的家属感激涕零,一再感谢翁小明救了女孩的性命。而翁小明看到小女孩平安无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

直到9月下旬,翁小明救人的事迹才传到了荷塘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群中,单位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翁小明了解情况,对他的救人行为表示赞扬,并为他申报见义勇为的荣誉。

屡次善举暖人心

“翁小明虽年过六旬,但他的游泳技术高超,人也很热心善良,每次有新的会员加入,我们都会邀请他来培训。”株洲市救援协会会长邹国良介绍,“他平时为人也很低调,在湘江救人也不是第一次了,听说这次在湘江中救的小女孩是从外地过来玩的,我们也没有留下小女孩或她家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协会的秘书长罗志刚等人亲眼所见翁小明救人的事迹,为了表彰他的英勇行为,协会赠送了他‘人民卫士 生命之舟’的锦旗,并奖励1000元,以对他进行鼓励。”

这次在湘江边的救人事件,只是翁小明多年来的善举之一。在看到翁小明的救人事迹后,一位声称20多年前受过翁小明帮助的女子施某找到荷塘区检察院,希望通过单位联系到他,送锦旗以表达感谢。

原来在2000年12月,一个寒冬的夜晚,翁小明遇上施某的公公突发心梗,生命垂危。翁小明伸出援手,立即开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还帮助经济困难的施某一家垫付了医疗费用,此后还借钱资助施某一家做小菜生意改善生活。多年来,施某一直想要找到这个萍水相逢却给予他们莫大帮助的人,直到近日通过翁小明的救人事迹才找到他。

面对赞扬和荣誉,翁小明没有丝毫的骄傲和炫耀,他说:“当时去救人,什么都没有想,只有一个念头,尽快把小女孩救上来。每个善良的人,只要有觉悟有能力都会去救。今后,只要我力所能及,只要我能动,我就要为这个和谐社会做一点能力范围内的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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