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平安创建

永州宁远县学习贯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推动“双减”落地走实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23-11-13 09:00:56 

今后,学科类隐形变异补课、网课也难逃处罚了。”宁远县某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如是说。为广泛学习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11月9日,宁远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举办首次全县学习贯彻《办法》专题培训班,县教育局、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授课,县校外培训全体执法人员、县行政执法监督骨干、全县中小学校长和“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以案释法,“双减”执法不降温。培训开始,县教育局当场通报3个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发现县内某培训机构存在无证办学现象,该机构正在组织初中语文教学辅导活动,当事人未能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明手续,其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教学辅导活动,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过整治无证办学等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解读,为“双减”法治护航。什么样的校外培训会受到处罚?如何处罚?谁来处罚?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县司法局副局长李胜现场就《办法》规定的适用对象,实施机关,管辖权限,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处罚程序,执法监督等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正确理解新规,进一步推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安全优质发展。他强调,《办法》的颁布表明了国家对于整治校外培训乱象的重视与整治决心,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培训由违规行为转为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全体教师应统一思想,守住底线,自觉拒绝并抵制违法校外培训,切勿“踏雷池”“越红线”。

凝聚共识,促《办法》落地见效。本次培训,旨在统一思想,通过以案释法、解读宣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积极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宁远县将全面贯彻落实《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