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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用好基层力量 深化基层治理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国坚 时间:2023-11-14 16:17:52 

湖南长安网11月14日讯(通讯员 李国坚)近年来,蓝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初步形成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法律明白人”:家门口的普法者

“天气火热,各家要看管好自己家的小孩,防止溺水事故!”

“在外面打工要签订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赡养老人要负法律责任!”

在蓝山县楠市镇上下村,有一群由村干部、党员、退休人员等组成的“法律明白人”,他们或者守在村头路口,劝导小孩不要下水游泳,或者给在外地的年轻人打电话、发短信,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或者有针对性地到村民家中宣讲民法典,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引导群众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上下村一共有这样的“法律明白人”6人。2022年,由“法律明白人”调处的村内矛盾纠纷20余起。上下村在当地属于大村大姓,但从未与周边村发生矛盾纠纷。该村附近有3个水库,从未发生溺水事故。

培养“法律明白人”,让村里最有威信、群众最信任的人来开展普法,调处纠纷,是蓝山县近年深化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各村报名、审查,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等组织法官、司法人员、律师到各乡镇开展集中培训,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法律明白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明白人”692人,他们活跃在村头巷尾,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方针,成为群众日常生活学法用法最信得过的守护人。

“政法五老”:脱下制服的法律人

“感谢‘政法五老’的精心调解,使我这么快就拿回了欠款!”拿到最后一笔尾款的李先生高兴地说。9年前,李先生借了50万给潘某做生意,约定月息1.5%,后因潘某生意失败,未能履约,李先生遂诉至法院。因案情较为简单,遂由法院“政法五老”调解室主持调解,经“政法五老”组织调解并督促执行,李先生顺利拿到了潘某所欠的尾款。

去年以来,蓝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选聘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助理员、老律师等“五老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积极组建培育一支专职化、专业化、专家化的“五老”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群众、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预防、排查、化解、管控”全链条闭环处置。我县已聘请“政法五老”调解员51人,通过组织学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提高业务能力,并由县财政每年预算近10万元保障工作运转。目前在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等单位设立县级专业调解室7个,乡镇、村流动调解室实现“全覆盖”。一年来,蓝山“政法五老”共受案568件,调解成功481件,成功率84.68%。

“好邻居”:身边的话事人

“这个办法可以,我同意!”

“我也没有意见。”

近期,因邻居建房影响自家屋檐滴水而闹矛盾的村民老赵和老黄在“邻长”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近年来,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复杂、依法调解能力不足等问题,蓝山县积极探索推行“悦动邻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在蓝山县湘江源瑶族乡,通过在村民庭院里定期召开“邻先锋议事会”,村民代表、联户村民代表、乡村党员干部围坐反映情况、建言献策。以“支部是主场、党员是主体、村民是主人”的工作理念,建立以邻长为主体的网络框架,让群众唱主角,让联户村民代表担任邻长,每个邻长联系5—15户村民,做到户户有人联,邻长与农户相互联系、相互依托,将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邻长熟悉所联系的各家各护的具体情况,因此在做思想工作、调处矛盾纠纷时特别容易产生共情,为当事方所接受。目前,湘江源瑶族乡“邻先锋议事会”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282条,处理邻里之间矛盾纠纷22起,协商议事80余件,开展志愿服务190余次。

目前,蓝山县大部分行政村都实行邻长联络员制度,公布邻长联系农户情况,邻长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或在农户庭院纳凉谈天时,通过拉家常、谈感触等形式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广泛收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收集民声不留盲区,听取意见不留死角,切实帮助群众反映、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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