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家!12月1日起,张家界市可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
文章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森林 时间:2023-11-29 12:05:17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森林 报道
11月29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下称《公告》)进行发布,决定自12月1日起为到张家界市两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此举在全省法院中尚属首家。湖南日报张家界分社、红网张家界站、张家界日报社等媒体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经过调研,近三年来全市基层法院驳回起诉的486件案件中,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确驳回起诉的就有67件,占比约13.8%。为了解决群众立案难题,减少群众维权成本,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出台了此《公告》。值得关注的是,《公告》中明确法院在收到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查询申请后,一般应在十五日内告知查询结果。
原告申请协助查询被告住所信息的,应当提供:(一)原告本人身份证原件;(二)被告姓名或名称;(三)起诉状(被告住所信息可先不填写待查询后填写)、证据等材料;(四)如实填写《当事人住所信息查询申请表》。若代理律师申请协助查询被告住所信息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如果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不齐全或者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查询信息超出起诉范围的,不予查询。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相关领导介绍了张家界法院近年来因被告信息不明驳回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宣读了《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公告》,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