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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莲乡里手来普法——非法所得不可取 掩饰隐瞒将获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严文程 时间:2023-11-13 08:59:47 

湖南长安网11月08日讯(通讯员 严文程)如果你的朋友从非法渠道获得了大量资金,然后让你帮忙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那么你就可能触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日前,湘潭县司法局分水司法所接受了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的社会调查评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这已经是分水司法所接受的第三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告人,此类犯罪的高发让人不得不引起警惕。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为了掩盖其不法行为的痕迹,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将非法获得的财产进行“清洗”,这种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洗钱”。然而,很多公众并不知道的是,帮助他人洗钱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这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罪名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参与别人的财务事务,尤其是当对方的资金来源不明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人要求你协助进行洗钱活动,一定要拒绝,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犯罪无小事,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从家庭层面来说,是沉重的打击,从国家层面来说,更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隐患。湘潭县司法局也在此呼吁:全民学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共同抵制犯罪!

法条解释: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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