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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检察院:聚焦非法捕捞全链条 “双向”衔接形成合力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3-12-11 17:28:59 

今年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落实渔业行政执法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内强化检察融合履职,对外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确保罚当其错,形成社会治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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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诉”不等于“不罚”

2022年9月14日,张某某为食用野生鱼,在禁渔期禁渔区的沅江市南大膳镇五门闸堤外禁捕水域,以使用三重刺网的禁捕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人员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20.6千克。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被释放后,以公安、检察均未对他作出刑事处罚、自己已外出打工为由,拒不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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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监督渠道实现“罚当其错”

张某某的情况是个例还是带有普遍性?为找到答案,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2022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立案数、行政处罚数和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数,以及公安机关撤案数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数,通过数据对比和碰撞,该院行政检察人员发现,移入司法机关的案件中,18件案件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违法行为人均没有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实现对问题的溯源治理,我们建立了内部配合机制和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明确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不起诉案件均纳入行刑衔接工作范围,规范办案流转程序、文书格式等,切实提高行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喻德光表示。

同时,该院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就今后办理案件中在执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沟通,同时就“行刑衔接”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入交流。

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针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的18件案件,该院先后向农业农村局发出18份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应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落实机制意见,明确自身职责,对检察建议提出的18件应作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结合案件事实逐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防止“不诉了之”,做到“罚当其错”,实现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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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联动促推“诉源治理”

为确保“行刑衔接”工作凝聚合力,推动“个案监督”向“诉源治理”转变,2023年10月,沅江市委依治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行刑双向衔接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良性互动,推动“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实落细,形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性的工作合力。

同时,该院立足工作实际,深度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特征,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渔业行政执法办案执行监督机制》《渔业行政执法涉案物质、渔获物的处理执行监督机制》《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执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长效检察监督机制,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构建权责明确、协调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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