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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岳麓模式”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3-12-26 09:17:52 

“杨山(化名)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你单位作为法定行政管理机关,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杨山的行政责任。”近日,长沙岳麓区检察院向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意见。

该检察意见书中提到的杨山是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衣服洗后竟然褪色。我发现在拼多多购物平台上的广州S公司护衣留香珠有问题,打电话给厂家后,厂家答复是假的。正版护衣留香珠售价在50-60元之间,我买到的是11元左右。”被害人李先生称。

广州S公司为某著名护衣留香珠品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生产的留香护衣珠销量火爆。2021年以来,电商朱羽(化名)、蔡峰(化名)夫妇为牟取非法利益,打起了生产、销售假冒S公司留香护衣珠的主意。两人自行采购制作洗衣珠的原材料进行生产、灌装,并从杨山、高清、黄军(均为化名)等人处购买广州S公司护衣珠标识进行贴标。通过淘宝、拼多多等网购平台售卖至全国各地,涉案金额25万余元。

今年4月,朱羽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相继抓获移送审查起诉。岳麓区检察院秉承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对朱羽等4人依法提起公诉,对涉案金额最少、情节相对较轻的杨山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岳麓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认为仍需对杨山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遂将该线索移送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杨山及其公司注册、经营地点远在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尚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遂向该局制发检察意见。

该案系岳麓区检察院聚焦行刑反向衔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缩影。

据悉,今年最高检在全国部署开展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工作,湖南省检察院指定岳麓区检察院作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该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梳理以来该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4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该院还利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优势,探索构建涉知识产权案件数据模型,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数据“碰撞”,获得知识产权行政违法案件线索13条,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8份,移送线索4条。有效建立了完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综合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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