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百万敲诈勒索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郭燕 时间:2023-12-04 10:47:21湖南长安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郭燕)11月21日,一名身材消瘦的老人华某(化名)在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门口来回徘徊,向内张望许久后走进接警室,一开始他吞吞吐吐称找人,后称自己被敲诈勒索要报案,当值班民警接待他时,他却点名要找所长,值班民警不明所以只能将他带到所长办公室。“陈所长,救命呀,我要家破人亡啦!”自此,一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万元的敲诈勒索案浮出水面。
事情还得从2012年9月说起,华某(化名)通过微信查找“附近的人”结识到了女网友高某某,简单交流后两人互相加为微信好友。在网络交谈中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不久便多次约见面喝茶、吃饭聊天,一时冲动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激情过后的华某想到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体面的工作,便后悔不已,内心想要摆脱这段畸形关系的华某开始有意躲避与高某某的接触。2014年,高某某联系华某诉苦称自己的婚姻不幸福,希望华某可以和自己增进感情,又以其公职人员身份要挟,让华某帮助自己渡过难关,并多次保证从此不再联系。高某某前后以做生意、装修店铺、买房子、治病等为由,敲诈勒索华某共九十多万元。
本以为事情已经平息,没想到2017年底一名自称为“高某某姐姐”的女子出现在华某的生活中,表示高某某因病突然“离世”,要求华某必须表示慰问。想要一劳永逸不再被纠缠的华某没办法只能按照指定账户再次转账,随后“高某某姐姐”不断以发现妹妹日记里两人不正当关系为由,以妹妹留下的孩子需要抚养、投资被骗甚至自己患癌症的缘由再次找华某要钱,累计金额高达一百七十多万元,早已负债累累走投无路的华某最终选择报警。

民警接警后,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判断,该案件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的可能性极大,通过公安技术手段甄别,民警发现高某某此人并未离世,“起死回生”的高某某冒充自己“姐姐”的身份出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目前,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男女以不正当关系发生的情感纠纷往往会演变成敲诈勒索事件,当事人应当恪守婚姻家庭道德,远离不正当关系。如遇以上情况,请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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