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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司法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助力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丰 时间:2023-12-11 14:42:30 

湖南长安网12月06日讯(通讯员 李丰)桂东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更严格、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的执法水平引领全县行政执法工作,集聚发展动能。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桂东县司法局着力从严控制执法人员“入口关”。今年首次通过“通用+专业”的形式将专业法律知识科目纳入统一考试范围,为一线执法力量提供了全面保障,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

同时,为了营造企业发展的“暖环境”,桂东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该通知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推进了便民措施,加快了政务服务的智能化、便利化、安全化。

为了强化制度保障,桂东县司法局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结合指标体系中的136项任务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适时调整有关清单和服务指南,优化更新有关流程图,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最后,桂东县司法局在包容审慎监管方面,积极推进“促发展”工作。全力抓好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落实工作。该局制定了《桂东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的通知》,要求相关执法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不予处罚规定,明确不予处罚情形,制定并公布“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截至目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8个部门制定县本级共159项免罚清单,全县各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案件达到3300多个,免罚金额达34万余元。

桂东县司法局通过坚持“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稳定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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