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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高管诈骗企业终获刑

 文章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时间:2024-06-18 15:25:50 

谎称有人脉可以介绍上市公司大单,一人分饰多角骗取被害企业信任,甚至还伪造工牌、安排同事假冒上市公司高管登门考察,先后诈骗被害企业6万余元。近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王某向刘某提出一个合作计划,称自己手上有上市公司的关系,可以从中牵线搭桥,为其公司争取到上市企业的业务订单。刘某一琢磨公司现在正处在经营瓶颈期,拿下这样一笔大订单,正好帮公司渡过难关,还能顺势拓展公司业务,便马上答应下来。

此后,王某相继将上市企业的采购总监、成本采购、副总的微信推给了刘某,自己也常常出入其公司,以满足上市企业的订单需求为名,指导其公司的生产线改造。

3个月后,项目正式进入审核流程。上市企业派出了10余人的审核组来到公司现场考察。王某告诉刘某,这次初审之后,还得经过复审等多道程序。为使项目最终能够顺利落地,刘某等人多次投入资金或购买礼品交予王某用于“打点关系”。

苦苦等待两个多月后,公司迟迟没有等来复审的消息。在刘某的一再追问下,王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按捺不住的刘某来到上市企业核实,才发现上门考察的审核组根本不是其公司的职员,所谓的订单、合作更完全是子虚乌有,一切都是王某精心炮制的骗局。

2023年7月以来,王某了解到刘某公司急需拓展业务解决经营困境,出于贪图名利目的,向刘某吹嘘自己有上市公司的关系,能为其公司获得业务订单。为骗取信任,王某操作多个微信小号分饰上市企业的采购总监“Tony”、成本采购、集团副总等人与刘某沟通,诱使刘某一步步入局。

2023年9月,王某先安排同事宁某(另案处理)冒充采购总监“Tony”一起到刘某公司考察。同年10月,王某再次组织同事马某良、欧某、徐某等13人(另案处理),佩戴王某私下制作的上市企业胸牌,冒充审核组来刘某公司上门考察。为确保做戏做全套。出发前审核组还特意在上市企业大门前拍照打卡。经查实,刘某因受王某的欺骗而产生的资金或礼品投入共计62260元。

2024年5月7日,该案开庭审理,考虑到王某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宁乡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最终王某以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在进行商业合作前,切勿轻信所谓熟人关系。一定要多渠道核实合作方的身份,确认工程或项目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被骗,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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