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一体促腾房 护企优商有力度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24-06-13 15:39:18日前,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运用“审执一体化”思维护航企业发展,促成涉案租赁房屋顺利腾退,“一站式”解决涉企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1月,某置业公司与徐某、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二人租赁置业公司名下的门面用于经营烤肉店,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每月租金1万元。
2022年8月,烤肉店因经营不善关门停业。徐某、刘某除在签订合同时预付6个月租金外,后续未再支付租金。置业公司多次催缴租金无果,为防止二人转移财产、设备等,置业公司在房屋外加设了门锁。
2023年5月,置业公司向徐某、刘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其返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后徐某、刘某未支付租金,也未返还房屋,置业公司将其诉至望城区法院。
案件审理中,徐某、刘某就解除合同及欠付租金无异议,但认为置业公司擅自加锁,为店内库存的食材、酒水饮料等物品造成了损失,置业公司不仅无权主张违约金,相反应赔偿其损失,还应对安装的电线水管、中央空调等装修添附予以补偿。
为妥善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及后期腾空返还房屋的阻力,承办法官潘智慧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勘验。就装修添附能否拆除搬走、是否会影响其价值、损坏房屋的外观结构等问题与双方进行探讨,并联合社区对案件进行调解。因原被告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勘验情况及时做出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
判决生效后,为将闲置一年多的房屋尽快返还给置业公司以便其有效利用,承办法官秉持执源治理理念,督促徐某、刘某及时腾空房屋。同时告知二人,如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将要继续支付房屋占用费,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在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后,两人按期腾空房屋并交付给置业公司。置业公司在收回房屋后立即租赁给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教育用房,使得闲置资产予以盘活,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用。
“作为民商事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审理涉企纠纷中,应坚持‘审执一体化思维’,不但要依法公正裁判,更要让企业的胜诉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兑现。”潘智慧说道。
下一步,望城区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树牢为民司法宗旨,用司法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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